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AI01版
发布日期:
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专项报告获省委肯定
  本报讯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为深入贯彻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深化安徽“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前,省检察院对2019年至2021年全省办理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专项报告报省委后,受到省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认为监督有效,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更加主动、更加有为、更加有效。
  据了解,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348件533人,审结323件480人,其中提起公诉274件396人,不起诉49件84人。从这些案件看,罪名相对集中,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和危险作业罪3类案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近98%。案发领域也比较广,主要发生在房屋建筑工程、道路交通运输、民用爆炸和危化品、特种行业及设备、采矿等领域,其中发生在房屋建筑工程领域的案件占比超四成。此外,犯罪后果严重也是此类犯罪的主要特点之一。
  针对该调研报告所指出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省检察院结合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内容,迅速与省应急管理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推进诉源治理,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和开展安全生产法宣教等事项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双方于4月15日会签印发了《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意见》,就建立完善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行、刑衔接机制,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等重点工作以及建立联席会议、专项调研、督导回访等六项机制加以明确。
  与此同时,省检察院还专门制定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的具体工作方案,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好行、刑衔接机制,依法及时办理危害安全生产案件,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扎实办好公益诉讼案件。此外,对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调研督导、举办论坛和观摩庭、组织同堂培训以及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等事项也提出了要求。楚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