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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墙外,孩子的监护问题解决了
  今年1月,石台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刑事案件。根据犯罪嫌疑人老王(化名)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检察机关提出了拘役3个月的量刑建议。但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老王因担心自己一旦被判处了实刑,其在校读书的儿子小王(化名)将无人照料,故迟迟不肯签署具结书。检察官了解情况后,在向老王释法说理的同时,也将小王的监护问题作为一件“大事”记在了心上。
  为保障被羁押人员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促进被羁押人员思想改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1年3月,石台县检察院联合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加强被羁押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的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小王符合帮扶情形。因此,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主动与民政部门、村委会对接,帮助提前安排好在老王服刑期间小王由其奶奶照顾。最终,老王内心的顾虑得以消除,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经法院审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建议均被采纳。
  老王服刑期间,检察机关联合县民政局、县妇联入户走访,了解关心小王的生活、学习和思想状况。检察官叮嘱小王一定要遵纪守法,发奋学习,懂得保护自己,努力成为正能量的向上少年。临近农历新年,小王奶奶生病,无法继续照料孩子生活起居。得知这一情况后,检察官迅速与村委会对接,联系了小王的伯伯进行照料,确保小王能正常生活学习。经与民政部门对接,了解到老王的家庭情况符合救助政策,检察官与民政部门共同前往老王家,向老王的亲属发放了慰问金和补助金。
  走访过程中,检察官询问小王有无其他困难和需求。小王表示,春节即将来临,希望能见见父亲。了解小王诉求后,检察官与看守所联系,履行法定程序后,小王如愿见到其父亲,表达了自己的思念之情,老王叮嘱孩子一定要遵守法律,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并表示自己会认真吸取教训,痛改前非,安心改造。
  今年5月7日,检察机关联合民政部门再次来到老王家中,对服刑结束的老王开展案件回访,老王和母亲脸上洋溢着笑容,老人家紧握着检察官的手连连道谢。徐鸿黄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