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5月25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报道了记者经过跟踪暗访,发现合肥金寨路与水阳江路交口附近的一块荒地上有一处动物除毛加工点。25日凌晨,记者跟随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一同来到加工点突击检查。
凌晨5点左右,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辖区派出所民警、安徽省质检院抽检人员等一起来到该加工点附近,发现加工点的黑锅被点燃,黑色的烟飘向空中,一名中年男子和两名中年女子正对地上的生猪头进行除毛工作。
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当事人停止除毛工作,并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执法人员突击检查现场,当事人否认自己使用沥青或工业松香进行除毛,称自己是用购进的食用松香加工猪头肉,并拿出了印有松香甘油酯(食品添加剂)名字的白色袋子。不过,记者注意到该包装袋上生产日期和批号并不是印刷上去,类似于马克笔写的“202218.20”等字样。
执法人员在现场对当事人所称松香甘油酯的购进来源,生猪肉从哪里购进、销向哪里等进行了问询调查。经初步调查,该批次猪头肉具有肉制品质检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
“这个加工点环境不符合要求,必须依法取缔。”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已责令当事人停止除毛工作。该加工点现场卫生条件差,且污染环境,影响到市容,辖区食安办联合街道、城管办、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对该加工点进行取缔。省质检院抽检人员表示,松香甘油酯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可用于畜禽脱毛,他们已经现场对用于除毛的不明黑色物质、生猪头肉等进行稽查抽检,根据抽检结果确定是否为松香甘油酯,再根据稽查抽检结果进一步开展调查。
截至发稿前,市场监管部门已联合辖区街道对该加工点进行依法铲除。此外,当事人在辖区菜市场的商铺已被责令暂停经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