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辆装满散装汽油的面包车停放在人流密集的小区附近,一旦发生泄漏、着火或者爆炸,后果让人不寒而栗。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近日,经庐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代某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拘役4个月。
2021年8月初,被告人代某某为能牟取非法利益,将主意打到了贩卖散装汽油上。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代某某租用一辆面包车,并购置了简易加油设备,私自存储、销售散装汽油。其将车辆停放在一小区外侧的两栋楼之间的停车位上,附近不但有居民楼、多辆车辆,不远处还有一所学校,同时存储汽油的车辆上方还有高压电线通过,具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
当年8月10日,存储散装汽油的车辆被社区工作人员发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报警。经检查,车内共存储汽油757升。8月20日,代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
庐阳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代某某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擅自从事危险物品的经营、存储,具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应当以危险作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在审查起诉期间,被告人代某某认罪认罚,并在辩护人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马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