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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高温下6瓶满罐液化气放车里
  本报讯室外地面温度达到39℃,但合肥一车主却将十多个液化气罐私自放在露天停放的车里,其中好几瓶还是满罐,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7月22日,合肥高新城管在巡查中发现此事后立刻采取安全措施,相关部门将对车主进行处罚。
  当天,高新区蜀麓城管中队执法队员在日常巡逻时,发现一辆露天停放的可疑车辆,存放大量液化气罐。经清点有满罐液化气6瓶,空罐12瓶,而国家明文规定,装有液化气的钢瓶,不得存放在公共场所,并严防高温及日光照射,其环境温度不得大于35℃“当时正是气温最高的时候,室外温度已达39℃,该存放点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周边人员密集,人流量大,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城管队员说。
  经查,车主李姓男子在没有任何运输危险品资质的情况下运输、销售液化气罐,因贪图便利,私自将液化气罐存放在商业街路边私家车内。对此,城管队员决定将暂扣的液化气罐交给有资质的液化气企业保管,案件与车辆移交辖区道路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处理。
  执法人员提醒,液化气罐应由专车配送,且配送人员必须为经过专业培训的货运人员,配送的车辆要有许可证件,绝不允许私车自运。液化气储存与销售须经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许可并办理相关证件,私自储存液化气罐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犹如不定时炸弹威胁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市民切不可私自储存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王明宏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