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群众和企业日常生活中涉及不动产领域次数较多也是较为重要的内容,下面我来分享一些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我们平常所说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指的是哪些呢?
答:一是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二是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其中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还有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一般而言,我们平时常说的登记查询指前者。
二、哪些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答:一是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全部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二是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三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其他因执行公务需要的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权利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时候,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答:查询申请书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査询的,应当提交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四、不动产的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时候,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答:上面所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交利害关系证明材料。因买卖、互换、赠予、租赁、抵押不动产构成利害关系的,要提交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予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查询的,要提交被继承人或者遗赠人的死亡证明、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这些可以证明继承或者遗赠行为发生的材料。因不动产存在相关民事纠纷且已经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构成利害关系的,要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受理通知书。
特殊情况可不提交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有买卖、租赁、抵押不动产意向,或者拟就不动产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等,但不能提供规定的利害关系证明材料的,可以提交查询申请书以及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查询相关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下列信息:、不动产的自然状况;、不动产是否存在共有情形;、不动产是否存在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情形;、不动产是否存在查封登记或者其他限制处分的情形。
五、哪些情况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会不予查询呢?
答:一是申请查询的不动产不属于不动产登记机构;二是查询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三是申请查询的主体或者查询事项不符合规定的;四是申请查询的目的不合法的;五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办理时限是多久呢?
答:符合查询条件,查询人需要出具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或者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一般当场就会提供。因情况特殊,不能当场提供的,会在5个工作日内向查询人提供查询结果。
七、查询人的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呢?
答:查询人有以下行为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会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会被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二是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的;三是遗失、拆散、调换、抽取、污损、撕毁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四是擅自将不动产登记资料带离查询场所、损坏查询设备的;五是因扰乱查询、复制秩序导致不动产登记机构受损失的;六是滥用查询结果证明的。
八、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渠道有哪些?
答:权利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可以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在不动产登记专栏的信息查询版块查询;可以登录皖事通APP去查询;也可以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窗口通过不动产工作人员查询,或者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置的自助查询机上自行查询。
利害关系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窗口(也可以在省级“互联网+不动产”平台、“皖美登”,通过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具体坐落位置、不动产权属证书号(三者任选其一),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因执行公务需要的国家机关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也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窗口。吴品阶李辉胡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