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A05版
发布日期:
男子拾获黄金吊坠,警方要求物归原主
  7月31日,在宿州市萧县一金店附近,店员在转运货物时,遗失了一条重35g的黄金吊坠,价值约17000元,刚巧被一路过男子拾走。萧县民警通过追查找到该男子,并对其说明利害,最终金店在一小时内收到男子返还的黄金吊坠。
  7月31日中午11时许,萧县某金店店员在转运货物时,不慎遗失了一条重35g的黄金吊坠,价值约17000元。该店员心急如焚,当即拨打电话报警求助。接警后,萧县特警大队商贸城快警站值班民警立即前往处置。
  了解黄金吊坠遗失的时间、地点后,民警对周边监控展开排查,并走访了周边商户内的顾客和附近群众。通过查看大量的监控视频,民警发现一名路人疑似捡走了黄金吊坠,于是迅速出动找到该男子。面对警方询问,该男子眼神躲闪,说话磕绊,明显抱有侥幸心理。
  民警耐心地向其说明相关规定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该男子意识到事情严重性后,于当天中午12时,将黄金吊坠交还给金店工作人员。
  那么,捡拾到比较贵重物品拒不归还或上交,可能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8月3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北京百瑞(合肥)律师事务所刘洋律师。据介绍,该男子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对于不当得利行为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要根据不当得利的情节确定。刘律师提醒,如果不当得利者将所得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王佳雪宋爽朱顺杰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赵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