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简称“中发28号文件”)公开发布一周年和省委作出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决策部署已届半年之际,月5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并公布7件相关典型案例。
据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董桂文介绍,省检察院始终将优环境、稳预期作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先后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形成了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工作体系。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将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创新建立“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进一步畅通企业家表达法治需求渠道,也为检察机关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开辟了新路径。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三级检察长共约见了企业家511人次。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全省检察机关突出法治保障,坚决守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生机勃发的创新环境和规范安全的生产环境。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经济市场秩序犯罪2223人、起诉6181人;依法起诉洗钱犯罪75人,同时积极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共批捕267件347人,起诉422件993人,向地方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70余份。持续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高压态势,去年以来共批捕172件314人,起诉208件573人。为推动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落实,省检察院与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出台《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意见》,常态化建立派员参与重大事故调查机制,去年以来共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161件260人,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1120件,为生产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以法治手段解决企业的“急难愁盼”是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办案中,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今年上半年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犯罪的依法不批捕83人,不起诉451人,不起诉人数同比上升36%。受理民企工作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28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5件,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在去年部署开展的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和涉企案件集中攻坚行动中,全省共清理涉企“挂案”420件,依法监督撤案155件。此外,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06件,依法决定不起诉37件,基层检察院企业合规案件办理率达91.67%,在全国非试点省份中处于前列。
据了解,省检察院此次发布的7件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包括侵犯商业秘密、伪造公司印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虚假诉讼、虚开增值税发票、挪用资金等企业经营中常见的犯罪,既涉及“十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业等不同产业领域,也涉及惩治犯罪、民事抗诉、企业合规、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案件类型,还涉及少捕慎诉慎押、疑罪从无、诉源治理等司法政策和理念的落实。吴贻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