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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法律之名操弄虚假诉讼
省检察院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




  8月18日,由铜陵市铜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平、陈某忠等4人涉嫌虚假诉讼罪一案在铜官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应省检察院邀请,部分住皖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及来自滁州、黄山、铜陵等地的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观摩了此案的庭审,并就“打击虚假诉讼,守护司法诚信”展开探讨交流。
  规避强制执行合谋虚假诉讼
  这是一起由最高检挂牌督办的跨江苏、安徽两省的重大虚假诉讼案。据铜官区检察院指控,2018年,陈某平为规避其个人独资成立的枞阳县某采石厂被强制执行,与其弟弟陈某忠及两名律师合谋,假借转让合同虚构债权债务纠纷,以捏造的事实和虚假的证据提起民事诉讼,致使铜陵市中级法院作出确认采石厂转让合同合法有效的错误民事判决。后陈某忠持该判决书向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采石厂的财产执行遂被中止。检察机关认为,应以虚假诉讼罪追究陈氏兄弟及两名律师的刑事责任。
  在当天上午的庭审中,被羁押在铜陵市看守所的被告人陈某平、陈某忠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出庭受审,涉案的两名律师则到庭“听讼”。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有序进行。公诉人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犯罪情节、认罪认罚情况及社会危害性等发表公诉意见,强调从本案看,表面上被告人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利”,实则是以法律的名义行不法之事,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4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希望人们以此为戒,请求法庭给其一次悔改的机会,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整个庭审持续了3个小时,严肃紧凑、波澜不惊。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据了解,在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精心指导下,铜陵市检察机关上下联动、部门之间加强协作,通过办理该起系列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移送犯罪线索1件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2人,公安机关立案2件5人,追赃挽损近5000万元。
  此案办得漂亮,值得总结推广!
  当天下午,观摩庭审的代表委员们稍事休息,就与最高检、安徽省及市、县(区)四级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一起,对上午的案件庭审进行“复盘”。
  “这是一起典型的虚假诉讼案件,完全符合刑法关于虚假诉讼犯罪的4个构成要件。”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周世虹律师从专业的角度谈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在陈氏兄弟等人虚假诉讼案中,涉案当事人经过了周密策划,犯罪手段隐蔽,办案难度很大,检察机关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突破了许多困难和阻力,包括推动法院再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实现零口供批捕以及成功将陈某忠抓捕归案等等,“这也充分说明咱们办案检察官自身很过硬”。
  “办得非常漂亮的一个案例,值得宣传!”周世虹还认为,本案的办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比如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办案中追根溯源,发现了涉税问题,挽回了税收损失;通过开展“一案三查”,发现了有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线索等。
  “虽然办案中有方方面面的阻力,但检察机关迎难而上,我表示钦佩!”全国人大代表、歙县深渡镇大茂社区党总支书记姚顺武建议最高检和省检察院,认真总结推广铜陵市检察机关办理此案的成功经验,让人民群众在更多的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被维护。省人大代表、滁州市南谯区大柳镇良农金梨专业合作社总经理王忠表示,作为一名农业代表,通过旁听庭审,深切感受到公诉人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扎实的法律功底,也感受到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方面的职业担当。
  省人大代表、黄山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钱丽萍多次应邀参加检察机关的活动,她表示,旁听了本起虚假诉讼案件的庭审,让其又了解到了检察机关的“另一面”:检察官是一个充满检察智慧、法治智慧的群体,既能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又能以强烈的责任担当突破常规、敢于创新,用忠实的履职尽责诠释了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最高检第六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李萍在作总点评时指出,该起虚假诉讼案件的办理,反映出安徽检察机关一直以来勤于思考、敏于行动,甘于苦干、敢于亮剑,善于监督、长于总结的优秀特质,体现了讲政治、求极致、重协同、抓诉源的特点。“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既是闪电战、歼灭战,也是阵地战、持久战!”她希望检察机关积极推动该起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的再审改判,同时注意深挖深层次违法行为,延伸办案效果。
  让案件“走出”案卷走进百姓
  为加深代表委员对检察机关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的了解,在庭后召开的“打击虚假诉讼,守护司法诚信”交流座谈会上,省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特地通报了全省的相关情况。
  据介绍,2020年1月至今年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640件,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12件,提出抗诉604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84件,提出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340件。同时,监督层次向纵深推进,共向公安、纪检监察等机关移送各类违法违纪线索117件190人,其中司法公职人员被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立案调查、侦查48人,以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72件173人。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被评为省2021年度“十大法治事件”,省检察院虚假诉讼办案组被最高检评为优秀办案团队。
  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机关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感谢检察机关一直以来为维护稳定、和谐、幸福的生活所做出的巨大努力和奉献,我心存敬意!”省人大代表、安徽铜草花现代农业科技公司公司董事长周红快人快语,“虚假诉讼盗用法律的名义操弄法律,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需要司法机关加强协作,形成坚决打击的合力。同时要加大宣传,让全社会都像对待偷盗、抢劫等违法犯罪一样,对虚假诉讼者也要人人喊打。”她还表示,作为一名企业家,要永远把诚信摆在第一位,因为唯有诚信,企业未来的发展之路才会更加广阔。
  省人大代表卢贵是黄山茗江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他对周红的观点表示赞同。他表示自己就曾深受虚假诉讼之害,导致自身的债权无法实现。“虚假诉讼是企业营商环境的大敌,必须严厉打击。”卢贵说。来自滁州的省人大代表曹士春是一名中学教师,她认为,虚假诉讼双方的行为都十分恶劣,为了个人私利相互串通,通过貌似合法手段实现不法利益,形成了不好的社会示范。“陈氏兄弟等4人涉嫌虚假诉讼一案中,两名涉案的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知法犯法,行为更加恶劣,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耗费了检察机关有限的办案精力、物力。”
  “作为一名律师,我对两名律师涉及这起虚假诉讼案件感到痛心!这应该引起我们行业的反思。”特邀旁听的省律协刑委会副主任委员孙小玲表示,“需要反思的是,我们执业时是不是始终做到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始终维护了公平公正。一定要坚守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特别是不能利用专业知识去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加强学习,避免对案件事实认识把握不清而稀里糊涂地代理了虚假诉讼案件。”省政协委员、铜陵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陶然亭也认为,陈氏兄弟等4人虚假诉讼案对律师行业是个震撼,再次敲响了警钟,可以作为警示教育的好素材,让广大律师从中吸取教训。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虚假诉讼严重腐蚀社会诚信,令人深恶痛绝。全国人大代表姚顺武表示,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和检察机关在监督方面有更大的作为,将在今后的代表履职中,主动宣传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同时注意收集系统治理、综合防治虚假诉讼方面的意见建议,以更好地开展司法监督。钱丽萍、曹士春、周红等代表呼吁,虚假诉讼主要集中在民事领域,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检察干警要深入到企业、街道、社区,多用短视频等新媒体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同时在利用大数据赋能精准打击的同时,努力让典型案例“走出”案卷,走进百姓,在全社会形成防治虚假诉讼的合力。吴贻伙/文解为渝/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