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是确认不动产归属的证明书,没有它可实在不能让人心安。如果不小心遗失该如何补办呢?今天我们采访了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科的相关人士,让他们来介绍一下具体有些流程。
一、补证流程有哪些
1.刊登遗失声明公告,需产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原证书登记权利人不止一人,共有产权人都需携本人身份证明一同前往办理,遗失公告可以在不动产所在地登记中心窗口申请办理。(注:刊登遗失公告由登记中心免费办理)
2.办理遗失补证业务公告期满15个工作日后,产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多个共有产权人一同申请办理补证业务。若同一不动产发放多本证书(原产权证书共有权人申请分别持证的),但未全部遗失,请将未遗失的证书一并携带办理。
3.申请补证1个工作日后即可领取新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业务受理单(原件)领取新证。(注:遗失补证登记仅收工本费10元/本)
二、特殊情况如何补办
1.产权人去世了怎么补办?
根据《民法典》规定,权利人过世后即产生继承关系,产权人去世,其不动产权证书找不到,不动产继承人可以提供产权人死亡证明、办理继承的相关材料办理刊登遗失声明公告,公告期满后,不动产继承人补证业务可直接与继承登记业务合并办理。办理非公正继承所需的材料鉴于每户家庭情况不一,您可以到登记中心预审窗口详细咨询。
2.产权人为未成年人该如何办理补办手续?
产权人为未成年人,其监护人可以代为申请,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可以办理以上补证手续。
3.房产证在抵押中是否可以申请遗失补证?
遗失补证是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基于登记簿上现时有效的记载,向当事人颁发的与原证书记载内容一致的新的证书的行为,不创设新的权利,也不影响登记簿上现时记载的权利,因此,遗失补证不受不动产上设立的抵押权登记的限制。
吴品阶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徐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