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2017年9月,大连市的马某由于对小区内部分居民饲养宠物狗不满,将含有有毒物质的牛肉粒、火腿肠投放在居民楼的电梯四周和空中花园内。当天就有9条宠物犬因误食有毒物质被毒死,死亡的宠物犬合计价值1万5千元。
该案经审理后,法院认为,马某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法院最终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赔偿失去宠物犬的主人合计3万1千余元。
案例2
2020年6月,胶州市的宋某因对门姚某饲养的两只宠物狗经常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不便,怀恨在心,决定毒杀宠物狗。他将含有溴敌隆的老鼠药涂抹在火腿肠上,分成多块投放在小区道路两侧草丛中。姚某的两只宠物狗误食火腿肠后死亡。姚某报案后,警方发现是宋某投放了有毒的火腿肠,随后把宋某抓获。
法院认为,宋某为毒杀他人所养宠物狗而在公共场所投放危险物质,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应依法惩处。最终,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对宋某实行社区矫正。
案例3
昆明广播电视台报道,今年5月底开始,一小区内有30多只流浪猫遭投毒死亡。
由于小区监控年久失修,尚未找到投毒者。近日,该小区物业告诉记者,事发后物业已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加强了巡逻,也重新安装了监控设备,虽然后来没有找到投毒人员,类似情况也没有再发生。据《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