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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轮竞拍,长丰1元起拍房110001元成交
  9月21日,经过一天的竞价,阿里资产平台上一处1元起拍的“特价房”最终以11万元价格成交。该房位于长丰县水湖镇,是一处两室一厅的房改房。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致电长丰县当地三家中介门店,其中,有两家门店称手中有该处其它房源,一名中介称这个价格偏高于市场价,另一名中介则表示与市场价差不多。
  拍卖进展:49轮竞拍后11万元成交
  9月21日上午,记者从阿里资产拍卖看到,1元起拍的长丰县水湖镇铁路东的一套住宅,吸引了8000多人次围观,13名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在49轮角逐后,10:23,买家以110001元价格成交。
  记者注意到,除了成交价外,竞买人还需要支付1%软件服务费与2%的佣金,以及过户税费等,买家实际支付价格,其实要高于110001元。
  当天,记者致电长丰县当地三家中介门店,其中,有两家门店称手中有该处其它房源,一名中介称这个价格偏高于市场价,另一名中介则表示与市场价差不多。
  “这是以前的单位房改房,能过户,房源面积比较小,四五十平方米,大概10来万块钱一套吧。”一名中介告诉记者,她认为,47㎡拍出11万元,与市场价差不多。“我自己手头上也有几套房源在售,但是来看的人不多。”
  记者随后致电该房源拍卖公司联系人温先生,其告诉记者,拍卖结束了,但截至11:50,竞买人尚未支付尾款。“我们最终以买家付款,并过户完成,才算真正成交。”至于买家信息,其称不方便透露。
  业内人士:1元起拍”为增加曝光量
  “1元起拍”房产并非个例,此前外地也有类似房源。9月21日,记者在阿里资产上搜索发现,有一家拍卖公司上架了多套“1元起拍”特价房,房产位于全国各地,但检索平台信息,暂无1元成交的案例。
  有部分网友质疑“1元起拍”为商家噱头,是为了吸引流量,促进成交。更有网友猜测,拍卖过程中,会不会出现“托加价”的情况,抬高最终成交价?
  “‘1元起拍’其实就是以最低的起拍价来刺激眼球,增加曝光量,吸引更多的人来关注和参与报名,参与的人多了,竞价也就变得激烈了,从而会使得价格更加接近市场价。实际操作中很少有‘1元’就成交的!”记者咨询了几位拍卖行业业内人士,有人如是说。
  “想1元‘捡漏’是不太可能。”温先生解释说,但不能说“1元起拍”就是“噱头”,因为拍卖是公开竞价过程,如果加价少,比市场价低成交是有的,竞价人多,超出市场价也有的,“这是拍卖的魅力所在。”
  温先生强调,拍卖平台允许“1元起拍”,因为这是商业行为,并不违法。温先生也否认拍卖过程会存在人为干预,“平台有明确规定,商业拍卖不设置保留价,‘串拍’行为也是违反拍卖法的,作为拍卖公司不会这样操作。”
  律师提醒:应当摒弃“捡漏”心态
  安徽品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戚仁兵对“1元起拍”也有一定了解。他告诉记者,1元起拍”的规则最早出自浙江高院涉刑财产“1元起拍”。“法院拍卖属于司法活动,由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具有终局效力。而上述这套房产拍卖系一般的民事活动,不具有终局效力,与司法拍卖具有本质的区别。”
  戚仁兵认为,商业机构模仿法院“1元起拍”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广告宣传,商业机构拿着房源,且通常是不好卖的房源,挂到拍卖平台,以“1元起拍”为噱头,吸引关注,看能不能用这种方式,把这些不好卖的房源卖掉。
  戚仁兵提醒,如确实有意参与此类商业特价房的竞拍,应当注意几点:首先,1元起拍并不代表门槛低,因为还需要缴纳保证金,如果竞拍成功后反悔,保证金是无法索回的。
  其次,根据我国《拍卖法》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故,在竞拍特价房前建议联系卖方,考察清楚房产的真实情况再决定是否竞拍,不能仅仅看平台上公布的基本信息。
  此外,竞买须知中一般还明确了房产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水、电、物业费用等欠费也由买受人承担等。如果拍下的是高档住宅,原房主又长期未缴费,也会增加一笔不小的费用。
  最后,不论是司法拍卖还是商业拍卖,由以往的成交记录来看,大部分的成交价格与周边二手房的价格相差无几,市场规律决定了价格低于市场价自然会有人加价,想要“捡漏”基本没有可能,如果是热门的房产,最后一天参与竞拍的人只多不少,超出房产评估价成交亦有可能。
  “所以,1元起拍’并不等同于1元成交,竞拍应当摒弃‘捡漏’心态,三思而后行。”戚仁兵最后提醒道。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