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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将确定首批展业机构名单
  银保监会11月4日还同步公开了《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并明确指出将综合考虑商业银行、理财公司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等因素,确定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机构名单,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助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康发展。
  记者获悉,已有试点国有大行面向首批小部分客群内测个人养老金账户,同时,包括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业都上线了“个人养老金”专区,但彼时仅为关于第三支柱解读的宣传页面,不具备签约功能。
  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曾表示,完善养老金第三支柱需发展长久期金融产品,我国现在缺乏长久期的资产可供投资。此次银保监会在《暂行办法》中明确提出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产品具体要求的同时,也对个人资金账户的开设、性质以及理财公司的参与要求等做出详细规定。
  例如,《暂行办法》规定,个人养老金的资金账户具有唯一性,也即参加人只能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确定一个资金账户,商业银行只能为同一参加人开立一个资金账户。
  在商业银行的养老产品服务方面,《暂行办法》规定,资金账户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金融监管机构确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对于无法确认是否在购买范围或缺乏销售机构等必要信息的,不允许办理交易手续。
  此外,《暂行办法》还规定,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储蓄存款(包括特定养老储蓄,不包括其他特定目的储蓄)可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由参加人通过资金账户购买。参加人仅可购买其本人资金账户开户行所发行的储蓄产品。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根据《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布可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名单。理财行业平台也会定期向社会公布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名单。据《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