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网购促销活动正在进行中。记者注意到,连日来我省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发布消费提醒,主要涉及直播购物、网络消费规则等。对此,省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方爱国认为,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消费提醒,可以提升消费者认知,在进行网购时充分了解商品属性、卖方资质等信息;也能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在购物过程中注意保存好证据,包括聊天记录、产品说明、卖家信息、发票等,做到未雨绸缪。
关键词:直播购物
别被“限时秒杀”冲昏头脑
与往年相比,今年省内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消费提醒,均涉及直播购物。其中,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直播购物时不要被主播的煽动性语言和“限时秒杀”等字眼冲昏头脑,带货主播们在直播间里的预售、红包、满减、优惠券等促销手段设计复杂,有消费者称“一顿操作猛如虎,一看红包一毛五”。为此,市场监管部门建议消费者在购物前,根据自身实际需求,提前列好购物清单,切忌盲目消费。
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也发布提醒称,“直播购物”“网红带货”已成为时下流行的销售方式,给消费者带来丰富的消费体验和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如质次价高、货不对板、虚假宣传、售后维权难等问题。消费者参与直播购物时,应优先选择正规直播平台,对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的直播带货,要谨慎下单,不要相信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也不要被明显低价位商品宣传所误导。下单前,应了解清楚主播所推荐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效果及价格等情况,了解商品相关真实信息,切勿盲目跟风购买,冲动消费。下单后,要留存有关商家资质、直播链接、下单凭证等信息,以便出现问题及时联系售后解决。
芜湖市市场监管局也提醒消费者,在直播间下单时需谨慎,不要被主播催促匆忙下单,应尽量选择在知名规范的平台下单,并且要查清交易商家的真实身份,杜绝私下交易。
关键词:网购规则
注意躲避商家“促销套路”
记者注意到,网络消费规则也是市场监管部门消费提醒中重点提及的内容。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低价不等于实惠,建议消费者下单前仔细阅读促销条款,区分“到手价、尾款价、预售价”等计价方式,明确红包、优惠券使用范围和期限,了解预售定金规则,注意跨店满减、尾款支付开启时段等活动细则。同时,要理性看待经营者的打折促销行为,通过多平台多渠道比质比价,关注商品的价格等变化,避免陷入商家“文字游戏”“先提价后打折”等“促销套路”。
淮北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购物前要“擦亮”眼睛,看清隐藏的条款中有没有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确认商品是否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和“三包”的范围,以免选购后自身利益受损。“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合格”“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一经拆封概不退换”等都属于霸王条款。
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在消费提醒中指出,“双11”网购促销分为多个阶段进行,不同阶段优惠价格可能存在差异,消费者在下单前可先咨询客服,多进行价格对比。部分商品页面显示的价格优惠需要凑满几单才能享受,红包、优惠券等也会有使用限制。
蚌埠市市场监管局也提醒消费者,坚决防止商家利用“消费刺客”等新花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此外,省市场监管局就规范“双11”网络集中促销期间网络交易行为,发出11条合规提醒,要求各电商平台加强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不玩“促销套路”;促销规则简单明了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加大平台内部广告审核力度,不借重大活动进行商业营销炒作,杜绝虚假宣传、低俗广告;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服务信息,加强对直播促销行为的管理力度,重点治理假人气、假优惠、假商品等直播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