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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司破产清算20名职工债权获清偿
  本报讯“能拿到工资,真的非常感谢法院和法官!”12月2日上午,六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将一面锦旗送到裕安区法院破产合议庭法官手上,对法院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为维护职工权益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六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3日,注册资本52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2018年,在裕安区法院执行合肥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六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案件过程中,因资不抵债,被执行人六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将案件移送破产庭审查。
  经查,六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执行案件15件,案涉标的7735万元,公司资产评估价值约3000万元,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案件立案条件。2018年7月11日,裕安区法院裁定受理六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案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裕安区法院迅速指定破产管理人,并监督和指导破产管理人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梳理该公司的资产状况及债权、债务关系。经调查发现,这家房地产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较为复杂,涉及购房户数量较多,公司原有资料留存不齐全,给破产清算工作带来不小挑战。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认定的债权总额中,包含了20名职工债权745509.68元。为了保障破产企业职工的生存权利,合议庭与破产管理人多次召开会议,认真梳理审核债权、全面查清企业资产,并通过沟通协调、诉讼追偿、房产变现等有效手段,加大资产清收力度,努力实现企业可供分配财产数额最大化。
  “企业破产,我们的心凉了,现在能拿到这么多钱,我们的心又暖了。”经过不懈努力,六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在扣除建设工程优先权和特定财产担保债权后,20名职工债权得到全部清偿。
  卢秉方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窦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