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宣城市交通运输局近日发布消息称,为保障春节期间城市交通运力和正常营运秩序,更好地满足市民出行需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宣城市区巡游出租车春节期间起步价实行临时调整。春节临时加价收费标准为3元/车次,今年加价时间为1月21日(除夕)零时至1月27日(正月初六)二十四时(共7天)。
此外,为有效缓解因燃料价格上涨造成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上升的压力,保障巡游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期间,在保持市区现行巡游出租车运价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标准为1元/车次。综上,此次宣城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期间,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每车次加收1元燃料附加费;其中春节假期7天,综合两个政策,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每车次上调4元(1元燃料附加费和3元假期临时加价)。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1月11日从宣城市发改委了解到,2018年,宣城市就出台了相关文件,作出在春节假期,市区巡游出租车起步价临时上调的规定,近年来的加价标准一直是每车次3元。此外,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宣城市区巡游出租车曾加收每车次1元的临时燃料附加费。“近期天然气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出租车运营成本较高。”宣城市发改委价格科一位负责人介绍,近日推出的宣城市区巡游出租车临时加价方案实际上是延续之前的政策。
对于此次临时运价调整,宣城市发改委和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各巡游出租车公司要督促出租车经营者及驾驶员在巡游出租车醒目位置张贴临时加价标贴提示,并向乘客做好解释说明,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要严格遵守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主动出具发票,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维护行业信誉,杜绝违规行为,做到不私自涨价、不拒载、不违规拼客、不故意绕道行驶。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曹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