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A07版
发布日期:
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
  本报讯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合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60元/月。按照《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现将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下限相应调整为2060元,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