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等十一部门印发了《安徽省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行动方案》提出,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重点为居家失能(含失智)、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有条件的乡镇(社区)医疗卫生、养老等服务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改扩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
我省将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点,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医疗卫生机构托管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政府投资新建、改扩建的养老机构以护理型床位为主,2023年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52%、2025年提高至55%。我省将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深化医养签约,做实合作机制和内容,提高医养结合签约服务质量。
《行动方案》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落实“属地管理、省内互认”政策,合理确定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方式,及时预付、清算医保费用。养老机构引入医疗机构设立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根据规模和业务量,适当增加医保总额。扩大护理依赖型疾病医疗保障试点范围,为解决失能老年人等医疗照护保障问题探索路径。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叶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