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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一男生造黄谣被开除学籍
  3月17日晚,网络平台出现苏州大学一学生恶意P图侮辱女性的网帖,引发舆论关注。3月19日凌晨,苏州大学回应称,经调查核实,该校学生赵某某违法行为属实,公安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该生开除学籍处分,后续将按程序办理。近年来,随着网络越来越发达,造谣传谣频频发生,不少类似事件引发公众关注,其中女性群体更是饱受其苦。
   男学生造黄谣被开除学籍
  3月17日晚,一篇题为《被挂在黄色网站上的女孩们》的文章在网络上传播,引发关注。发帖人张女士(化姓)在文中称,某211大学男生赵某某系自己高中同学兼曾经的好友,这名男生多次将女性同学、好友发在朋友圈的照片,发到色情网站上,并恶意P图和造黄谣。张女士称,赵某某去年将她发布于社交平台的照片PS后发布在黄色网站上,并谎称与多名女性发生关系。2022年5月12日,张女士向所在地济南历城区洪家楼派出所报警,警方介入调查。
  2023年1月5日,张女士找到赵某某与其当面对质此事,赵某某承认其所作所为。张女士与赵某某通话时,赵某某声称自己“有点心理变态”。今年3月9日,赵某某因传播淫秽物品,被警方依法拘留10天,定于2023年暑假执行。
  3月19日凌晨,江苏苏州大学发布“学生恶意P图侮辱女性”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经调查核实,该校学生赵某某违法行为属实,公安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该生开除学籍处分,后续将按程序办理。
   女子与外公合照被称“老夫少妻”
  2021年11月,一位名为“飞哥在东莞”的网友,在网络平台上配图发文称: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88万礼金+88万二房公寓+豪车一辆。”这则信息在网络平台迅速传播,引发大量关注。随后,被盗图并造谣的博主回应表示,该照片为前几年为满足外公的心愿,于2018年12月29日发帖晒出的,是自己和外公去上海游玩的照片,并表示谣言对其生活已经造成困扰,目前正收集证据,已联系律师严肃追责。
  当月23日,据东莞南城公安分局消息,经公安机关调查,吴某飞(网名:“飞哥在东莞”)为吸引粉丝,下载他人图片并编造虚假信息发至互联网平台,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吴某飞因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诽谤他人,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
  2021年4月30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一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据澎湃新闻从庭审现场获悉,两名被告人郎某、何某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两名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认罪认罚。
  据媒体报道,2020年7月,吴女士(化姓)在小区快递驿站取快递时,被男子郎某偷录视频。郎某随后与朋友何某编造了“女子出轨快递员”的聊天内容并发至微信群。这一谣言经转发、加工,疯狂流散。2020年8月7日,当事人吴女士报警。2020年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经查,出于博眼球目的,嫌疑人郎某与何某捏造了暧昧微信聊天内容,并将摄录的吴女士视频和聊天内容截图发至微信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已对郎某、何某诽谤他人行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张静初被造谣“靠男女关系获取工作机会”
  不仅普通网友,女明星被造“黄谣”也时有发生。
  今年1月10日中午,演员张静初连发2条微博谈自己的维权官司,称“黄谣不会清者自清,只会愈演愈烈”。张静初工作室发布名誉维权案进展说明,法院判定被告李某发布致歉声明向张静初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开支共3万元。
  据张静初介绍,造谣账号之一的“芝士快跑”并不是个人账号,而是一家MCN公司,“也就是说它靠‘黄谣’来获取巨量点击并以此牟利。”张静初在视频中表示,除了对自己进行造“黄谣”攻击之外,该账号还诽谤了很多其他女性,“在知道我们要继续维权之后,对方账号删除了相关视频,所以现在看起来它是一个普通的娱乐账号。”
  据了解,2021年6月5日,该视频号连续发布三条视频,对张静初进行诽谤攻击。内容包括:利用不正当男女关系获取工作机会,被封杀,被掌掴……这三条内容污秽不堪的视频在短短十天内,一共获得了1300万次的点击量和接近十万的点赞量。
  □律师观点
  “黄谣”泛滥,维权是漫长过程
  近年来,随着社交媒体的兴起,“网络暴力”越来越引起公众的关注,而在“网络暴力”中,更有一种专门针对女性的分类,即“黄谣”。这类谣言通常从造谣对象的外貌、身世等着手,无端揣测当事人“从事特殊职业”“上位”“博眼球”等。那么,受到“黄谣”困扰的女生,想要维权该如何做,会面临哪些困境呢?
  对此,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聂炜昌表示:“女生可以通过民事自诉,到法院起诉对方侵犯名誉权、肖像权,要求对方道歉,并赔偿损失。”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是在校学生受到谣言侵害,学校有义务保护学生,阻止侵害行为和谣言的蔓延。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平台同样有义务在收到受害者侵权通知时,实施删除造谣相关视频、帖子之类的谣言载体等阻止损害扩大的措施,同时提醒当事人要及时保留侵权证据,而后通知删除。
  对于维权成功仍感觉到伤害的情况,聂炜昌表示:“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其实对于女性权益的保护,我国刑法、民法包括《妇女权益保护法》都有明确规定,但诉讼需要收集、固定证据,还要通过法律程序追究相关人的责任,程序会很长,也会很复杂,而且一般拖的时间会很长,对于受害人而言也是一个煎熬。”
  据了解,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固定的证据包括:能明确表明造谣人(不知道真实身份时,要保留造谣者平台ID、不可更改的特定信息)、造谣内容(如果是网站截图,最好将网址一并截进去)、传播度(包括谣言传播平台、点赞量、评论量、转发量)、社会评价下降证据(包括现实评论、网络评论、因此遭受的不公平待遇等)、精神损失(如医院诊断单)、经济损失证明等。
  “这也是法律有时会有的一种不足。这位女生(《被挂在黄色网站上的女孩们》发帖人)通过公开方式维权,是有智慧的,勇气可嘉,但对她来说其实是一种被迫的方式,这需要相关部门按法律惩罚那些做了错事的人。”聂炜昌说,如果这个女生她后续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会有一个比较长的过程,“当然不排除这个事情受到舆论关注后,相关部门会加快进度,让事情很快得到处理。”综合上游新闻、澎湃新闻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