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早已成为社会共识,但不少驾驶人认为在中午喝酒,经过一下午休息酒精就会被新陈代谢掉。殊不知,如果体内酒精尚未完全分解,心存侥幸强行驾车存在酒驾风险。近日,安徽濉溪就有一男子在中午饮酒,当晚开车被交警查出属于酒驾。
4月11日晚,安徽濉溪交警开展打击酒驾专项行动,一男子涉嫌酒后驾驶被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调查了解,男子姚某称当晚并没有喝酒,只是中午曾喝过一杯白酒,自认为经过一下午的时间,酒精就被新陈代谢掉了,当晚又有急事需要处理,于是就心存侥幸开车出门了。民警在批评教育并履行告知程序后,对姚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濉溪交警提醒:饮酒后体内酒精完全消化需要一定时间,大量饮酒后(特别是高度酒),数小时内体内酒精很难“消化分解”,虽然是“隔顿酒”“隔夜酒”,但驾驶人体内血液中,仍有可能含有未代谢掉的酒精,甚至会达到酒驾标准。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珍爱生命,拒绝酒驾。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许佳通讯员王化水刘晓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