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A06版
发布日期:
婚内出轨转账买房?这些行为都不算数
  近日,肥西法院审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丈夫出轨,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第三者”购房,妻子发现后,将“第三者”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财产,索回房子,引发关注。4月16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多地法院都曾审理过类似案件,有一定释法意义。
  案例1隐瞒妻子,丈夫为情人购买房产
  小张与丈夫小李结婚已经十年,二人与小翠均在同一公司上班。
  一次偶然,小张发现丈夫小李竟然与同事小翠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且小李为小翠购买一套房屋,登记在小翠名下。小李支付了首付款并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后来甚至将银行卡直接交给小翠使用。房屋装修、家具等均系小李购置,小李还将一辆小轿车让小翠无偿使用。
  小张气愤不已,其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为由,将小翠、小李诉至法院,诉请小李与小翠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且让小翠返还案涉房屋。
  法院经审理认为,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小张与小李系合法夫妻,小李用自己银行卡为“第三者”小翠购买房屋、支付贷款等,其行为显然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侵犯了小张的财产权利,构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侵害,小张有权诉请该赠与行为无效并将房屋讨回。
  承办法官结合事实及法律,多次与小翠电话沟通,对其释法明理、分析利弊,让其考虑判决后对其可能产生的影响等。最终,小翠同意将案涉房屋变更登记至小张名下,并配合后续相关工作。
  案例2冒充单身,丈夫多次转账给情人
  小刘与丈夫小胡于2015年结婚。但在2019年10月,小胡在与小刘婚姻期间,与小梨相识后建立了不正当关系,相识两年多来,曾多次给小梨转账、平台下单消费等。
  小刘还发现,丈夫隐瞒离职事实,以每日上班、加班为由,经常停留在小梨的住处。小刘知道事情真相后,要求小梨返还款项,但对方以不了解小刘丈夫已婚事实和款项所剩不多拒绝退还。小刘一气之下,将小梨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为,本案中,案外人小胡在与小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小梨保持不正当关系,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梨,该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应为无效,依法应予返还。
  小梨辩称有部分转款为520元、1314元,是情人之间的赠与。不过,小胡明知自己是已婚者,仍与小梨保持不正当关系,该关系不同于普通情侣之间转账。对于小梨的辩解,法院不予采纳。
  小梨还辩称日常消费系其与小胡二人共同消费,而小刘未向本院举证证明该消费是小梨一人的消费,对该辩解,法院予以采纳,各自应承担50%。
  本案中,小胡在与小梨交往过程中,隐瞒自己已婚事实;小梨在与小胡交往过程中,虽然主观上没有恶意,但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尽到注意谨慎,法院酌定小梨返还70%的金额即4万余元。
  案例3妻子出轨,私自送钱被判无效
  小赵与妻子小陈短暂结婚后又离婚,此后又复婚,并生育一女。但小赵万万没想到,女儿并非自己亲生,并牵出了妻子一段婚外情。
  小赵发现,妻子曾多次给男方小钱转账,且含有1314、5200等数额。小赵将小钱告上法庭,要求退回款项。
  法院认定,从原告小赵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被告小钱出具的《证明》等相关证据中可以看出,被告小钱自认其与小陈于2019年9月至2022年2月期间一直处于同居状态,同时从小陈转给小钱的款项中亦可以看出,有1314元、5200元带有特殊含义数字的转账。众所周知,在信息网络社会,异性之间转账1314元、5200元,这些数字被赋予了特殊的含义,是一种爱意表达。在小陈有配偶的情形下,用带有特殊含义的数字向婚外异性表达爱意,相互暧昧,显然有悖公序良俗原则。因此,以上证据能够认定小陈与小钱之间存在不正当的婚外情关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在小赵与小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小陈将大量钱款赠与小钱,既非日常生活需要,又未经过财产共有人小赵的同意或者追认,该处分行为已超出日常家事行为的权限,严重损害了原告小赵的合法权益,小陈的赠与行为系基于其婚外和小钱存在不正当关系而产生,该赠与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认定无效,受赠人小钱应当予以返还。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首席记者朱庆玲通讯员李贺(文内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