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北京长峰医院发生火灾。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19日举行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情况通报会,通报火灾相关情况。记者从通报会上获悉,根据最新统计,火灾已致29人遇难。初步调查显示火灾系医院内部改造施工作业引发。北京长峰医院院长王某玲等12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9名遇难者中有26名住院患者
记者18日从北京市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获悉,18日12时57分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接警:北京长峰医院住院部东楼发生火情。接警后,消防、公安、卫健、应急等部门即赴现场处置。13时33分许,现场明火被扑灭。15时30分,现场救援工作结束,共疏散转移患者71人。截至18时,经转院救治无效,21人不幸丧生。
在19日的通报会上,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昂介绍:截至4月19日6时,71名转运伤病员中,在院治疗39人,出院3人,遇难29人。在遇难人员中,男性13人、女性16人;长峰医院住院患者26人、患者家属1人、护工1人、护士1人;北京26人,河北、湖南、山东各1人。26名长峰医院住院患者平均年龄71.2岁,最小40岁,最大88岁,其中40-49岁2人,50-59岁3人,60-69岁3人,70-79岁13人,80岁以上5人。
在院治疗39名伤病员,危重3人、重症18人、病情平稳18人;男性17人、女性22人;长峰医院住院患者29人、患者家属5人、护工2人、医护3人。
火灾系内部改造施工作业引发
通报会上,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赵洋通报,4月18日12时57分,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丰台区靛厂路291号的长峰医院发生火灾。13时33分明火被扑灭,15时30分现场搜救行动结束,共疏散转移患者、医护人员及家属142人。经初步调查,事故系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事故具体原因和损失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12人涉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刑拘
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总队长孙海涛在通报会上介绍,月18日,长峰医院火灾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会同消防等相关部门,连夜开展调查访问、勘查检验等工作。经查,北京长峰医院院长王某玲、副院长汪某、总务科主任王某阳,施工公司负责人王某峰、现场施工人员程某君等12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上述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侦查调查、完善固定证据,依法打击处理。综合新华社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