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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如因安检疏漏,被害人家属可要求铁路部门承担部分过错赔偿责任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向记者介绍,就该案而言,如果受害人在列车上被杀害,而车站安检并未检出且并未禁止嫌疑人携带管制刀具进站并乘车属实,车站与列车所属公司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或补充责任。
  此外,受害人购买车票进站乘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其与列车方构成了接受服务的消费法律关系,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也即属于该法的规制范畴。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因此,列车方未尽到法律要求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或过失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如果火车站安检人员未发现凶手携带的刀具,那么安检人员存在工作上的疏忽,由此引起命案,安检人员会受到行政处分或解雇。同时,因安检疏漏,被害人家属可以铁路部门存在过错为由,要求铁路部门承担一部分过错赔偿责任。综合《成都商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