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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发布“商务15条”
餐饮零售首店最高可奖50万
  本报讯 5月9日,合肥市商务局网发布《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商务部分)》(简称“商务15条”),明确支持发展首店经济等15种经济模式的政策条款、具体内容、奖补条件、申报方式及联系方式。
  “商务15条”明确,支持发展首店经济。对当年新入驻合肥市的零售、餐饮品牌中国首店、安徽首店,根据品牌影响力(首店层次、品牌荣誉)、投资额、月均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等综合考评排序,对排名前5位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排名6~10位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排名11~20位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市级及以上特色商业街区,根据当年度改造投资、限上企业培育、首店及“老字号”品牌招引、促消费活动开展等综合考评排序,对排名第1位的给予40万元一次性奖励,排名2~4位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排名5~9位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此外,对运营服务能力突出的商务楼宇管理团队根据其经济指标增长情况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制造业企业在肥新成立的销售公司,当年商品零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分档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住宿餐饮企业年营业额超3000万元且增速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分档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支持内陆港、航空港、水运港等发展;支持会展经济发展。
  “商务15条”还提出,支持企业“走出去”,对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的,按实际投资额(完成营业额)给予最高70万元奖励。鼓励合同外资到资,对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500万美元的企业,按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1%分档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支持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对境外世界500强企业首次在合肥市设立法人企业并实际运营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鼓励服务外包在岸、离岸业务规模发展;鼓励企业升限入统;激励零售批发企业扩大规模;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持续发展;支持企业加入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等方面,“商务15条”也做出相应规定。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