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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车窗抛物 合肥38名驾驶员“吃”罚单

  环卫工人捡拾车窗抛物。 

  本报讯 有的市民马路上差点被车里“飞”出来的烟头烫伤、后车差点被前车里“飞”出来的瓶子砸到挡风玻璃……“车窗抛物”不仅会污染环境,还存在交通安全隐患。6月1日,记者从合肥经开区了解到,根据合肥市统一部署,连日来,该区城管、交警部门联合开展了“车窗抛物”专项治理行动,38名驾驶员因为“随手抛”收到罚单。
  近日,驾驶员王某在合肥经开区繁华大道与金寨路交口等待信号灯时,随手扔下香烟盒,被侧后方车辆乘客拍下并向城管部门举报。该视频清晰记录了过程,执法人员审核通过之后,上传违法信息处理系统。接到通知的王某赶到交警部门窗口,查看视频证据之后无异议,接受了处罚。王某表示,以前没有注意到车窗抛物的违法性,今后将严格遵守交规。
  6月1日上午,在方兴大道快速路,几只垃圾袋在机动车道上飘舞。为了避免隐患,一位环卫工人无奈之下跑向路中央,一把抓住垃圾袋,再观察来车方向,择机往回跑。“就怕扔烟头、水果皮,有的甚至还会扔玻璃瓶子,摔在路上碎一地,我们不得不冒险到道路中间捡拾。”合肥紫云路环卫工人刘大姐表示,她已在紫云路工作3年多了,由于这条路车流量较大,在机动车道捡到塑料袋、酸奶瓶、汽水瓶是很平常的事。
  合肥经开区应急城管局负责人介绍,“车窗抛物”往往造成恶劣的影响,当后车发现前车抛物时,后车驾驶员会受惊或为躲避紧急换道,从而极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如果扔出的是矿泉水瓶等硬质垃圾,可能因风力和加速度等原因直接撞击后车。如果塑料袋、纸张之类的软垃圾随风飘起来,会阻挡后车驾驶人视线。而如果是玻璃瓶,落地会摔成碎碴,嵌入后方车辆轮胎可能导致漏气、失控。如果因向车外抛撒物品而引发相应事故,责任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城管部门呼吁:驾乘人员一定要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严禁向车窗外扔垃圾,不经意的坏习惯有可能酿成惨剧。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通讯员 陈淑璟 刘达青 方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