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潜兴公司)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九条等规定,潜兴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6月2日作出《关于解散潜兴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从即日起解散潜兴公司。现潜兴公司依据潜兴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依法成立清算组组织清算。清算组由田刚、胡寅振、莫家翠、徐迎庆、林飞组成,由田刚担任清算组负责人。凡潜兴公司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潜兴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权利。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申报债权的方式: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地址寄送其债权资料:安徽庐江县文明北路300号,邮政编码:231500。到现场申报的,请到以上地址申报债权。
联系人:田刚 联系电话:13865271678
特此公告。
安徽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