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自媒体”管理,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常态化管理制度机制,推动形成良好网络舆论生态,中央网信办秘书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包含13条举措。
通知要求,网站平台应当强化资质认证展示,有效防止“自媒体”假冒仿冒行为,对账号信息中含有党政军机关、新闻媒体、行政区划名称或标识的,必须人工审核。网站平台应当严格执行“一人一号、一企两号”账号注册数量规定,严禁个人或企业操纵“自媒体”账号矩阵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网站平台应当健全MCN机构管理制度,对MCN机构及其签约账号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网站平台应当要求“自媒体”对其发布转载的信息真实性负责。“自媒体”在发布涉及国内外时事、公共政策、社会事件等相关信息时,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准确标注信息来源,发布时在显著位置展示。使用自行拍摄的图片、视频的,需逐一标注拍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使用技术生成的图片、视频的,需明确标注系技术生成。引用旧闻旧事的,必须明确说明当时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自媒体”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剧情演绎的内容,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以显著方式标记虚构或演绎标签。涉公共政策、社会民生、重大突发事件等领域谣言,网站平台应当及时标记谣言标签。
“自媒体”申请开通营利权限的,需3个月内无违规记录。账号主体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3个月内,网站平台应当暂停或不得赋予其营利权限。网站平台对违规“自媒体”采取禁言措施的,应当同步暂停其营利权限,时长为禁言期限的2至3倍。对打造低俗人设、违背公序良俗网红形象,多账号联动蹭炒社会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等的“自媒体”,网站平台应当取消或不得赋予其营利权限。“自媒体”因违规行为增加的粉丝数量,网站平台应当及时核实并予以清除。禁言期间“自媒体”不得新增粉丝。
通知还要求,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发现并严格处置“自媒体”违规行为,强化典型案例处置曝光。
据“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