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六安一男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达成执行和解后又“爽约”、欺骗法官、躲避执行。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被执行人李某罚款8000元。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曾在申请人魏某处批发水果,之后李某因拖欠9万余元的货款拒不给付被诉至金安法院。该案随后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承诺每月还款3万元,分三个月还清,法院并据此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不过,李某此后并未按承诺履行,魏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20年8月,李某被拘传到法院,面对强制执行的威慑,李某筹款2万元,承诺余款按每月5000元支付,直至付清,并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不过,在支付2万元后,李某再未支付过余款。此后,法官多次上门拘传无果,在通过电话、短信联系敦促其按约定履行时,李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诿,甚至以拒接电话等方式躲避执行。
为了尽快执行到财产,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依申请对李某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2022年7月,执行干警查控到李某名下一辆小轿车的线索,并顺利将车辆扣押。
其间,李某向法官和申请人再三承诺,要求法官给其车辆解封后,他就把钱还清。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车辆解封。然而,李某并未还钱,带着车又躲了起来。
其后,执行干警又相继对李某进行了执行悬赏、失信曝光等措施,迫于舆论压力和限高、列失信带来的工作不便,李某近日主动还清了全部欠款。
7月19日,李某自认为已经还清了全部欠款,就没事了,于是现身法院让承办法官为其出具结案证明,解除失信。不过,让李某没料到的是,金安区法院依法对其罚款8000元,李某当场写下悔过书。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通讯员 胡月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