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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地点同一民警
两次查获一男子酒驾
  本报讯 六安人黄某两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同一地点被同一交警查获。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7月24日中午了解到详情。
  原来,7月9日晚,六安市公安局交警四大队苏埠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苏埠加油站路口设卡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当晚8时许,执勤民警正在开展酒驾查处时,有一辆轿车行驶过程中突然放缓速度靠边停车了。这不由引起了执勤民警的警觉,执勤民警随即上前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
  当民警对他进一步核查时发现该驾驶员非常面熟——原来在今年的5月18日,该驾驶员黄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在苏埠加油站现场查获,仅仅过去一个多月的时间,该驾驶员黄某再次被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6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执勤民警当场开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此后,经民警询问得知,该驾驶员黄某家住苏埠镇陵波村,两次饮酒驾驶机动车都是在家中喝完酒后驾车前往苏埠镇街道办事,在行驶至执勤点后被民警当场查获,黄某承认自己存在侥幸心理。
  针对黄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2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16天的处罚。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窦祖军通讯员储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