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经六安市检察院指定,金寨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张某某民事枉法裁判案。图为办案人员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安徽,曾是长三角的“旁听生”。在习近平总书记亲切关怀和推动下,如今的安徽已成为“正式生”。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时强调,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抓好重点工作,真抓实干、埋头苦干,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断取得成效。全省检察机关牢记总书记的殷切嘱托,把“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贯穿于检察侦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积极稳妥地推动检察侦查工作稳步发展,实现了办案数量、质效和安全的统一。
强化省级院主导作用 加大司法腐败惩治力度
2023年2月6日,省检察院正式挂牌成立第十一检察部,专门负责检察侦查工作。当月,全省16个市级院均单设检察侦查部门,全省检察机关由此率先在全国实现了省市两级检察院检察侦查部门的单设。
谈起此举初衷,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武从政治、法律和社会意义3个维度做出解读:从政治意义上看,检察机关是党和国家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在反腐败大格局发挥着重要作用,强化检察侦查工作体现了检察机关应有的政治自觉;从法律意义上看,侦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刚性;从社会意义上看,加强检察侦查工作也是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必然要求。
“省市两级检察侦查部门设立后,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紧盯影响司法公正的领域和个案,新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省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主任康燕说。
3月16日,接到最高检第五检察厅有关9·8系列案件的督导电话后,省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变得格外忙碌。
9·8系列案件源自四川省检察机关在开展民事生效裁判个案监督中发现的监督线索。该系列案件涉及全国多地的法官、律师、房产中介,通过互相串通利用虚假诉讼获取裁判文书,从而规避房产调控政策、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接到督导电话后,我们专门派员领办,并从全省150余人的侦查人才库中抽调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组成办案组,利用1个月时间驻点集中攻坚、内审外调同步推进。”康燕介绍说,省院还带队到四川省检察院“学套路”,了解相关案件办理情况,吸取办案经验。
“实战练兵大大提升了侦查办案人员的信心和能力!”池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章敉平也是办案组的一员,回想起办案的细节,他如是说。
截至7月上旬,六安、池州两地检察机关共对9·8系列案件立案3件3人。其中,六安市叶集区法院副院长李述东主动到六安市检察院投案。这也是2018年全省开展检察侦查工作以来,首个主动投案的犯罪嫌疑人。目前,此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芳德介绍,自2018年10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14个罪名的立案侦查权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检察侦查案件239人,办案规模逐年上升。今年以来,已立案29人,较去年同期增幅达70.6%。2022年,我省检察侦查案件有罪判决率位居全国第一。“通过查办一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有影响的案件,凸显了监督力度,赢得了群众赞誉。”
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 在办案中找方法、破难题
“侦查一体化的关键是上级院,核心还是办案。如果只靠我们自己,很难办理这么大的案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面对案件线索匮乏、侦查人才缺乏、侦查手段单一等问题,作为亲历者,芜湖市检察院检察长赵昊平切实感受到了一体化办案的优势。
2021年3月初,芜湖市检察院检察侦查人员在开展线索“大摸排、大走访”过程中获悉,芜湖市有3名律师因在办理上海车牌照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涉嫌虚假诉讼犯罪被上海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经意间听到的这一信息引起了侦查人员的注意。
经初步调查,该案中涉及我省的虚假诉讼共有279件,其中芜湖市弋江区法院办理的就有223件。一名二手车商,为何仅仅通过伪造合同就能轻松完成虚假诉讼?
很快,侦查人员就发现了猫腻——同一时间、同一法院、受理同一类案件200余起,并要求诉前调解,且被告均为上海市已注销或吊销、实际不经营的企业,其中都存在着刻意制造管辖连接点等问题。“这背后可能存在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必须深挖!”分析研判后,赵昊平决定立即向省检察院进行专题汇报。
省检察院第一时间对该案挂牌督办,确定由省检察院派员领办、芜湖市检察院主办,并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抽调14名业务骨干组成“5·09”专案组。为避免打草惊蛇,决定由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入手,梳理出民事枉法裁判的12个可疑违法点,同时对虚假诉讼背后司法人员渎职犯罪问题展开调查,对案件进行全流程指挥把控。“该案办理过程中,省市两级检察院的民事检察部门和检察侦查部门紧密协作、合力攻坚。”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杨会友说。
按照“快侦快办”的思路,专案组成员集中一段时间攻坚办案、加班加点,同步推进“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拿到了行贿人的口供,找到了法官徇私徇情的“突破口”。
“对于虚假诉讼案件,怎样认定法官是故意为之还是疏忽?要想进一步查实司法人员有枉法裁判的主观故意,这并不容易。”芜湖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奚要武说,专案组主动与芜湖市监委对接,采取监察、侦查“双立案”模式,利用监委留置措施为突破其心理防线赢得时间。
从初核、立案侦查到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前后历时9个月,检察机关共立案3人、起诉3人。最终,涉案的芜湖市弋江区法院立案庭原庭长张某荣、书记员孙某均因犯民事枉法裁判罪、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3年6个月;弋江区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苏某因犯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参与虚假诉讼的6名代理律师也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全省多地的279件虚假调解案件,经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全部得到监督纠正。
“办案中,我们深入贯彻省检察院把检察侦查作为‘一把手’工程的要求,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力求纵向上顺畅贯通、横向上紧密衔接。”作为此案专案组的副组长,省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二级高级检察官夏必桃深有感触。
筑牢案件质量底线 不拔高、不凑数
6月8日下午,笔者走进芜湖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所在的楼层,一出电梯,墙上“清正”二字尤为醒目。“作风清正方能行稳致远,这两个字时刻警醒干警们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能力,守好案件质量底线。”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陶本荣说。
前不久,芜湖市检察院办结了一起辖区两名公安民警徇私枉法案。繁昌区法院经审理,一审以徇私枉法罪判处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某派出所原教导员张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以徇私枉法罪判处该派出所原四级警长黄某免予刑事处罚。两被告人认罪认罚,没有上诉。
“这个案件我耿耿于怀了好几年!”2019年12月还在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刑检部门工作的潘登,在承办彭某涉嫌开设赌场一案中发现,其辩护人向法庭提交的彭某曾协助警方抓捕某挪用资金案犯罪嫌疑人的立功情况说明存在异常,背后可能存在司法工作人员涉嫌相关职务犯罪,但在当时条件下,对立功真相核查起来有一定困难。后法院根据上述立功证明材料,认定彭某具有立功情节,判决给予其从轻处罚。
现已任芜湖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的潘登,曾长期在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工作,堪称是一名“老侦查”。两三年过去了,他有机会“旧事重提”,并依据有关规定对彭某案件卷宗进行复查后发现,彭某的立功证明材料都是假的!通过进一步初查,查实立功证明材料系张某接受彭某请托后与黄某联手伪造,两人存在徇私枉法的重大嫌疑。
“办案过程中,我们以案件能够零口供定案作为调查核实工作的标准,坚持办案与安全并重。”潘登告诉记者,在保证秘密办案的前提下,办案组调取了相关卷宗材料、银行流水、出行记录等,多次去监狱提审彭某,还赴外省询问相关重要证人,尤其加大对电子数据的调取力度,为立案后的讯问、侦查打下坚实基础。
2022年7月,芜湖市检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分别对张某、黄某立案侦查。经过抽丝剥茧,最终全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潘登说,办案中最深刻的体会就是,要时刻坚持问题导向,将调查核实工作做到“做无可做”,在罪与非罪之间,客观审慎依法作出判断,不给案件质量埋下隐患。
侦办此案过程中,侦查部门及时将彭某伪造证据这一审判监督线索移送刑事检察部门,刑事检察部门据此向市中级法院制发了再审检察建议,实现了“侦查-监督”的闭环,让职务犯罪侦查更精准,监督成效更显著。
“我们紧盯案件质量不放,按照‘立得起、诉得出、判得了、效果好’的要求,指导各地提升办案质效,各市级检察院严把案件质量,坚决不拔高、不凑数,确保案件在诉判环节不出意外。同时,严格执行拟立案案件和不起诉案件向省院汇报制度,由省院统一把关,依法慎重作出立案、不起诉决定。”陶芳德说,2019年至2022年,我省检察侦查案件不起诉率为3.3%,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广播电视台音乐频率中心广播剧工作部主任吕卉评价说,安徽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在全国实现省市两级单设检察侦查部门,为更加充分行使检察侦查职能夯实了组织保障。同时,注意完善检察侦查工作一体化建设,积极构建检察侦查工作“一盘棋”格局,增强了工作合力。“我期待着安徽检察侦查高质量发展之路,越走越宽广。”吴贻伙张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