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黄山市文旅局发布消费警示称,近期因在线旅游引起的游客投诉频发,又正值暑假旅游旺季,来黄山游玩的游客朋友日益增多,通过在线旅游参团来黄山游客一定要选择正规在线旅游平台的旅游产品,提前核实旅行社的经营资质,谨防上当受骗;通过网络聊天沟通后直接在网上预订行程并交付团款,容易出现宣传与实际不符、增加购物项目等风险,因此游客要保留好客服的聊天记录、付款记录、发票等有效证据材料。
通过在线旅游参团来黄山游玩,落地后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查看具体合同内容与行程安排,不可轻信网络客服的口头宣传与承诺,要对合同中约定的景点、住宿、交通工具等细节进行书面确认,避免旅行途中发生纠纷。针对旅游行程中的购物安排,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旅行社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活动或者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旅行社需与旅游者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游客如有不同意见,可拒绝签订,旅行社不得以游客不同意签订增加自费或购物活动为由拒绝签订正常的旅游包价合同。如果旅行社因您拒绝增加自费或购物活动后拒绝与您签订旅游包价合同,请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投诉电话。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对旅行社进行处罚。
游客在旅游行程中发现旅游企业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在旅游合同履行结束之日起90天内拨打举报电话来维护合法权益。黄山市文化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559-12345。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吴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