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号8月23日消息,刚刚,从阜阳市房管局获悉,阜阳市各区将发放购房消费券,高校毕业生购房的、农民进城购房的、改善性换购住房的可领。
发放对象
符合以下购房消费券发放对象条件且有购房意向的,可申领购房消费券(每人仅限申领一次)。发放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高校毕业生购房的。对于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在阜城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含全日制或者非全日制学历)
(二)农民进城购房的。对于户籍所在地为农村的农民在阜城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是外省、市,户籍所在地为农村)
(三)改善性换购住房的。对于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
(四)购买二手住房的。(二手住房为二手商品住宅,不含非住宅商品房)
备注:前三类只能适用一种,不得重复享受。
发放标准
按照实际支付房价款1.5%的比例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应缴纳契税金额);实际支付房价款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款为准。
解读:消费券发放比例为所购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房价款的1.5%,并不超过缴纳的契税金额。
特别说明
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商品住房的,一套住房只能申领一张购房消费券。
享受购房消费券补贴的时间为即日至2024年8月5日止,具体以网签备案合同日期为准;补贴人需在上述时间段在网上申请购房消费券。
为防止弄虚作假、骗取购房消费券资金,在2023年8月6日前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网签备案的购房人,在2023年8月6日-2024年8月5日(含)期间撤销房屋备案后仍由同一购房者(含配偶、未成年子女)重新签订相应买卖合同并重新网签备案的,不得享受购房消费券政策;依据房屋质量主管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司法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裁决书解除合同并撤销备案的除外。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