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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发布7件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目前,由平安建设协调小组牵头,12个部门正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民政部8月22日发布7件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这7件典型案例是:李某明集资诈骗案——“碰瓷”养老机构以异地养老为名集资诈骗、四川遂宁安居盛唐德康养生养老中心案——以签订养生养老合同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任某辉集资诈骗案——以赠送床位补贴券及回购为名集资诈骗、刘某光等人集资诈骗案——以终身养老或高息为诱饵骗取老年人养护费用、张某平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老知青养老为噱头吸引老年人预订养老服务、江苏徐州天爱养老服务公司非法集资案——以预售养老服务消费卡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肖某非法集资案——以投资购买养老服务为名跨地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据了解,为加强以案普法和以案释法力度,持续推动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工作取得实效,民政部发布这7件典型案例,揭露诈骗“套路”手段及其危害,希望帮助老年人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坚决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保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
  近年来,以养老服务为名进行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被刑事侦查、被判刑的案件多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养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字样进行筛选,相关刑事案件近年即有百余起,单案涉案金额最高达14亿元,涉及受害人数万人。
  老年人及其家庭要警惕诈骗团伙以养老服务为名,用办卡、充值、投资、消费券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消费,可能会给老人带来极大的财产损失、精神损失,尤其是财产损失往往大部分无法追回。同时,在签订养老服务合同时,应着重关注合同是否含有“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违背经济常识的夸大表述。收益与风险成正比,“无风险又高收益”等自相矛盾的宣传常是陷阱所在。
  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机构时,还应当考察机构是否合规经营,通过官方渠道查询该机构登记备案、运营管理、资质信誉等信息。同时,审慎看待“终生无忧”“终身养老”等宣传口号,警惕超过一年的预付费要求,避免财产受到损失,养老变“坑老”。
  综合新华社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