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对法律的满腔热忱,他努力学习,从理科生转变成法律人,顺利考入合肥市检察院;怀着对检察工作孜孜不倦的追求,他认真踏实,从检察新人转变为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他就是合肥市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饶远。
饶远深耕检察工作10余载。10余年里,他多次获得“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所办的案件也先后荣获合肥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全省民事行政监督精品案例等称号。2022年,饶远还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称号。
实地考察找依据争做民行检察业务“实干家”
从2008年到2022年,饶远一直扎根在民行办案一线,主办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等案件300余件。在案件办理中,饶远始终坚持以匠心求极致,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2021年,饶远负责办理一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申请监督案。这起案件“很特殊”,它需要判定当事人的下班时间和回家路线是否合理。但此时,距离当事人事发已有4年时间,如何判定当时路线是否合理成为一大难点。面对这一难题,饶远没有停留在书面审查,而是选择了实地走访。他通过勘察交通事故现场和当事人下班路线,追溯4年前网站公告,查明了道路施工状况,发现当事人下班路线的绕行选择属于合理范围之内且符合事实逻辑。针对原审法院不予工伤认定的判定,饶远对该案提请抗诉并获省检察院的支持。最终,再审法院完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并改判。
“实践出真知”。秉承这一原则,饶远不仅精细化提升了民行检察监督质效,也让他对民行检察工作有了更多自己的见解。
创新开拓做贡献争当打击虚假诉讼“排头兵”
如今,提到“虚假诉讼”大家都不陌生,它早已成为民事检察监督的重点、亮点。但在2014年,“虚假诉讼”对于社会大众来说,它还是个陌生的词汇。
“当时合肥乃至安徽在查处虚假诉讼方面并没有什么经验。”饶远说,为了弥补这方面的空白,他和同事一起前往实践经验丰富的浙江学习。“回来后,我们结合合肥实际,形成了初步的查处虚假诉讼办案机制。”为了能更好地探索经验,饶远承担起了全市虚假诉讼检察监督业务带头人的责任,依托一体化办案机制,实战培育了合肥市检察机关首批虚假诉讼检察监督业务骨干力量。此后没多久,一起涉案金额高达400多万元的虚假诉讼检察监督系列案就摆在了他的案头。
原来,从2012年起,曾某通过欺骗、伪造借条等手段,先后与李某等8人形成虚假的借贷、担保关系,并通过法院起诉,要求李某等人承担所谓的担保责任。由于当年“两高”对于虚假诉讼认定和查处等司法解释尚未出台,案件似乎走入了“死胡同”。饶远深入研究案卷,紧扣该案“不存在真实的担保关系”等基本事实,提出本案并非涉及非法集资,依法无需按照先刑后民的处理程序,确定属于虚假诉讼,并对6起案件全部抗诉至合肥市中级法院。最终,抗诉的6起案件全部改判。这6起抗诉案也成为合肥市首例成功办理的虚假诉讼检察监督串案。
饶远深知懂得分享才能共同进步。他总结案例经验,受邀前往省内多地检察机关讲授合肥检察虚假诉讼办案机制做法,并在由省检察院主办的全省民行业务培训中担任主讲,为日后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检察监督业务的全面开展提供了“合肥样本”。
拓宽视野强素能当好公共利益法律“守护者”
2021年后,随着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定新领域的明确,检察公益诉讼4+9法定领域正式确立。有着新身份的饶远表示“担子越重,越要努力”。2019年3月,饶远被调至新成立的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部,开始了新的征程。
“公益诉讼和行政诉讼其实存在不少的差别,特别是从起诉规律上来说,它更贴近刑事诉讼。”为此,他充分利用同年下半年挂职合肥高新区检察院从事公诉工作的机会,极大地提升了自身侦查思维、取证意识、公诉视野和庭审能力,为从事公益诉讼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都说民以食为天,但总有人铤而走险,从老百姓的“舌尖上”谋求不当利益。2019年,汪某、李某、夏某故意销售来源不明的保健品,后经查处并检测出有毒、有害物质“西地那非”。此案由合肥市检察院依法向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最终判决3名被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并按销售金额10倍承担惩罚性赔偿。饶远表示,以往在食药安全领域判处可能只有3倍左右的赔偿,但这次起诉的是最高10倍赔偿。“我们希望此案能对严重危害食药安全的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据悉,这是合肥市在食药安全领域成功起诉的首例10倍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
近3年来,饶远主办公益诉讼案件40余件。2022年,他成功起诉了全市首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为合肥市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可供遵循的判例,强化了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衔接协作。他批复办理的巢湖市某街道办怠于履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围最高检全国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备选……
创造了合肥检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业务多项第一的饶远说:“我就是秉承我对检察工作的热爱,做好了我该做的事。未来,在公益诉讼岗位上,我将继续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和公益的力量。”肖奇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