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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哨
“小建议”守护“大民生”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太湖县检察院坚持以解决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安居乐业”“急难愁盼”为切入口,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用一张张检察“小建议”有力守护了“大民生”。
  关注民生保障群众“衣食住行”
  “这个路口安装上红绿灯后,家长和学生的出行安全多了。”9月1日,家住太湖县小池镇小池村的村民陈某,对正在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的检察官们这样说道。105国道太湖段是太湖县境内的一条重要交通枢纽,刘羊中学就位于该国道旁,由于交通流量较大和没有交通信号灯,学校路口存在车辆逆行、车辆从反向车道驶入道路等交通违法现象,给当地群众、学生的出行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2022年3月,太湖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这一问题后,立即安排办案检察官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走访、实地勘查等方式查证属实后,依法向交通运输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加强对该路口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对该路段开展调查,落实整改责任。2022年6月1日,该路口安装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系统并投入使用,车辆违规逆行带来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太湖全县共有3000余条农村公路,共有临崖、临水、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百余处。为全力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太湖县检察院不断健全完善“路长+检察长”制度,对信号灯缺失、增设防护栏、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据统计,自2022年以来,共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交通运输部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9块,完成道路修复8处,改造危桥1座。
   关注热点护航群众“安居乐业”
  “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物业公司答应退还给我们一年的物业费。”月31日,家住太和县某小区的业主刘某,对正在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的检察官们这样说道。2022年10月,太湖某物业公司在向业主交房时,要求各业主一次性交付两年的物业服务费用,以及装修保证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收房先交物业费,引起业主们的纷纷不满。今年初,太湖县检察院了解到此线索后,遂组织调查发现,该公司在未与各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下收取物业费,已违反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相关办法,属违法行为。今年4月,在调查取证后,太湖县检察院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对该物业管理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改。6月,物业管理公司发出公告,小区业主可根据个人意愿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退还一年的物业服务费,也可以申请减免物业服务费用。
  住房问题关系着千家万户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太湖县检察院秉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借助“府检联动”机制,以“我管”促“都管”。今年5月,太湖县检察院还依法办理了一起生产销售不合格预拌混凝土案件。因预拌混凝土治理管理是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检察机关在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检察建议的同时,还与县政府启动“府检联动”联席会议机制,要求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履行好职责,严把资质核查关等,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住房安全。
  关注底线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太湖县城西乡某养殖场的污水排入向水涯河道,致使河水受到污染以及鱼虾大量死亡。”今年2月28日,太湖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梅小维在抖音上看到一条群众诉求,凭借职业洞察力,梅小维认为该诉求反映的情况可能已损害生态环境,便立即向单位汇报。随后,该院迅速组织办案检察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发现,某养殖场溢流口排放的废水进入雨水沟,后造成下游灌溉渠污染,并影响到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3月4日,太湖县检察院向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主管部门对养殖场存在排污造成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及时处理。4月中旬,太湖县生态环境分局回复整改情况,养殖场已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抢修,对道路、沟渠进行了清理,并对下游沟渠进行清理疏通消毒净化,群众的诉求得到了妥善解决。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切实帮助农民工解决“急难愁盼”,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今年初,太湖县检察院再次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检察蓝”助力根治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通过梳理群众诉求,对涉农民工工资支付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监督,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共帮助47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63万元。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