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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检察官李浩:
用绣花功夫把案件办到极致

李浩(中)在检察听证会上。


  李浩(左二)在向当地群众做法治宣传。 

  “我们办的不仅是案件,也是别人的人生。要多想一分、多走一步,真正用绣花功夫把案件办到极致。”近日,在接受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采访时,谈到办案经验,利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浩这样说。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十余年来,李浩始终用细心对待案件,用耐心对待当事人,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无一错案。1000余案件的背后,是李浩的勤奋和对工作的热爱,而无一错案的背后,则是李浩精湛的业务能力,以及对案件细节的精益求精。
  决心 抓住伸向女童的黑手
  2019年,利辛县检察院成立第六检察部,专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在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后,李浩就下定决心,一定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20年,利辛县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有一位政协委员反映了一个情况,利辛县某中学教师叶某涉嫌对其学生进行猥亵。接到这个线索的李浩和这位政协委员进行了初步沟通,从其讲述中,李浩感觉到案件当事人已经涉嫌犯罪。随后,李浩带领干警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及涉事中学进行走访了解并调阅相关卷宗,却意外发现该案已被利辛县公安局作为行政案件处理。拿到卷宗的李浩在仔细研究案件后进一步确认自己的判断,该案件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叶某涉嫌犯罪。
  李浩曾经做过6年小学教师,对受害女童多了一份别样的呵护和感情。“决不能让一起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逃脱法律制裁,决不能对孩子受到侵害置之不理。”抱着这个决心,李浩决定对该案进行立案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利辛县公安局在复盘了整个案件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于同日立案侦查。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李浩认为叶某作案手法娴熟,应该不是第一次犯案。他建议警方认真核查叶某之前有没有过案底。后经警方查证,果然在几年前叶某因猥亵女生被打击处理过。于是,利辛县检察院向当地教育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在教师岗位准入方面做好资格审查工作,避免类似事情再度发生。
  2020年11月5日,利辛县检察院以叶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向利辛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四年内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和培训工作。该案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件、全省检察机关未检精品案例。
  为了建立保护未成年人长效机制,防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多发态势,在李浩的建议下,利辛县检察院会同县监委、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会签了《利辛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协商机制》,推动将强制报告制度纳入利辛县平安建设考评。对留守儿童集中的乡镇学校、寄宿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检察,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
  有心 凝聚力量保护未成年人
  在多年的办案经历中,李浩渐渐意识到,未成年人保护不应该是检察机关一家单打独斗,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凝聚合力。李浩积极打造“晨曦”未检品牌,推动地方府检联动、检家携手、检校共育,形成司法保护、家庭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五大保护”格局,构建全方位的未成年人司法保障体系。
  为了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解决生活问题,更好融入社会,李浩积极与团县委、工商联联络,在当地富亚纱网等三家企业共同建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依托“检察官+团干部+社工+企业家”综合工作体系,把帮教考察、行为矫治、心理疏导、志愿服务融为一体,有效帮助帮教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2022年,未成年人张某因盗窃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李浩了解到,张某年少辍学,没有收入来源。在综合评定张某涉案情节后,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安排其到富亚纱网公司工作,针对性制定帮教方案,考察其平时表现。9个月后,张某因考察期间表现良好,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用心为攻难案设计案情一览表
  在工作中,李浩有时候还是一个“拼命三郎”。他曾办理过张某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该案涉案范围广、人数多、罪名杂。“五六十本卷宗,摞起来有1米多高。”利辛县检察院一名检察官这样回忆当时的情景。审查卷宗、核实证据、查对情节、回应犯罪嫌疑人、制作文书等工作非常繁杂,10名被告人涉及9项罪名,犯罪行为交叉,量刑情节各有轻重,办案难度很大。
  为了尽可能快推动案件进展,那段时间李浩每天都很迟才离开办公室,第二天又一早就来到单位,甚至一连几天都吃住在办公室。“困了就眯一会儿,睡醒后起来接着干,生活全部被这个案件填满了。”李浩告诉记者。
  “当时我都不知道李浩主任什么时候上班下班。”助理检察官孙瑞均回忆道,那段时间不管她回去多迟,都能看到李浩办公室的台灯还亮着,第二天早上来上班,发现李浩已坐在办公桌前。
  2023年5月5日上午,李浩在感觉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到岗办案,由于劳累过度昏倒在工作岗位上,被同事送进医院。
  在病床上,李浩依然放不下案件,时常向同事了解办案进度。休息几天后,他又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一头扎进案件里。
  李浩精心设计出了一张“案情一览表”,上面标明每一名嫌犯参与件数、犯罪情节、量刑情节、决定刑期等,做到该案中每一名犯罪嫌疑人所起作用、是否数罪并罚、是否属于累犯、是否从轻从重等情况一目了然,防止遗漏差错。由于证据扎实、工作细致,10名犯罪嫌疑人中有9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该案提起公诉后,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办案效果良好。
   尽心 办理千余案件无一出错
  杨巍现任利辛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曾经当过多年的公诉科科长。杨巍告诉记者,他可以说是看着李浩一天天走到今天的。
  说起李浩的成长,杨巍表示有一件事让他印象深刻。2011年1月份,李浩进入利辛县检察院工作,就在杨巍领衔的公诉科担任书记员,在院里其他检察官办案时,李浩负责记录。此外,李浩还主动承担起了扎卷的工作。“扎卷,就是负责整理检察官结案后的卷宗,然后存入档案。”让杨巍和其他同事没想到的是,李浩没有将这些卷宗一扎了之,而是沉下心来对每一份卷宗都认真阅读,复盘整个案件办理情况,仔细揣摩研究每个检察官的办案技巧。“年轻人肯干、会干,成长比较快一点也不让人奇怪。”
  “我们办的不仅是案件,也是别人的人生。要多想一分、多走一步,真正用绣花功夫把案件办到极致。”李浩说。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十余年来,李浩始终用细心对待案件,用耐心对待当事人,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无一错案。
  自己再苦也要把本职工作办好,自己再累也要把人民的事情做实,这是李浩一直不变的从检初心。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赵明玉
  (利辛县检察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