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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县国企拟3亿元购无人机订单黄了
卖方股票连续暴跌 实控人收警示函
  上市公司永悦科技子公司8月27日与河南驻马店市平舆县一家国企(畅达公司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向其销售5000台无人机,合同总金额为3亿元。事情曝光引发舆论密切关注,一度引发争议(大皖新闻9月1日曾报道此事)。如今,这一事件有了新进展:9月18日,作为卖方的永悦科技发布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称总金额3亿元无人机合同解除。永悦科技继18日跌停之后,19日收盘又大跌逾7%。此外,公司实控人还收到了警示函。
   回顾
  脱贫县国企豪掷3亿买无人机引争议
  大皖新闻9月1日报道,8月28日,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总金额3亿元的《销售合同》,所涉及合同标的为5000台无人机。据了解,“平舆畅达”是由河南省平舆县交通运输局百分百控股的国有独资企业。而根据河南省政府官网发布的消息,平舆县于2020年2月底才退出贫困县的行列,对于一个刚脱贫不久的县城来说,花3亿元购买无人机的做法引发广泛关注。
  据“永悦科技”发布的公告,《销售合同》总金额为3亿元(含税),所涉及合同标的为5000台无人机。无人机产品为永悦智能X40C(40L),配置除包括整机外,还有遥控器、手持测绘器、智能电池(2块)等,单台价格为6万元。根据“永悦智能”官网介绍,永悦智能X40C是一款大载重播种喷洒无人机,适宜小麦、水稻、油菜、毛豆等高密度农作物。
  按照合同约定,“永悦智能”需在2024年3月前发出货物,《销售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平舆畅达”须向“永悦智能”支付合同总价的20%,即6000万元;签署后1个月内,“平舆畅达”须向“永悦智能”支付合同总价的80%,即2.4亿元。
  “天眼查”APP显示,“永悦智能”2022年年初成立,是“永悦科技”的全资子公司,致力于无人机新业务的拓展。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主要从事智能无人飞行器整机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永悦科技”曾在2022年年报中表示,基于未来发展战略方向以及产业布局规划,对产业进行了梳理,形成了不饱和聚酯树脂和无人机业务两大板块业务。
  公司的无人机业务在2022年未提升其盈利水平。2022年年报显示,“永悦科技”实现营业收入约2.96亿元,其中大部分为化学制品制造业收入,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业收入仅为5.49万元。由此可见,与“平舆畅达”一单业务的交易额,超过了该企业上年全年的营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平舆县曾是国家级贫困县。根据河南省政府官网发布的消息,2020年2月底,平舆县才摘下贫困县的“帽子”。
  “永悦科技”发布的公告显示,“平舆畅达”成立于2017年7月17日,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平舆县古槐街道三十三街坊,主营业务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及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记者通过“天眼查”APP查询,“平舆畅达”是河南省平舆县交通运输局百分百控股的国有独资企业。
  8月31日下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致电平舆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我们这里是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平时跟企业的接触不多,对企业的事情不太了解,这个事情具体要问企业负责人。”该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平舆畅达”周姓负责人的手机号,记者在多个时段分别多次进行拨打,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疑点
  3亿元购买经费到底从哪里支出?
  此前,河南省平舆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9月1日晚曾告诉澎湃新闻,针对永悦科技公告其全资子公司以3亿元的价格与平舆县交通运输局下属公司签订5000台无人机销售合同一事,该部门已收到举报信,正按程序流转。9月2日,永悦科技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称,自己不了解情况,“你可以等我们公司的通告。”
  8月28日,涉事的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涛接受证券时报采访时说,平舆畅达交投是平舆通用机场的运营管理公司,机场运营需要用到上述无人机;买无人机是县里的决定,现在只是一个意向协议,还没全部定下来。
  另据报道,平舆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则向媒体称,购买无人机的行为由平舆畅达交投全权操作,与交通运输局无关。此外,有媒体引用平舆县政府相关负责人的说法称,平舆县财政、国资、交通等系统均无3亿元大额预算支出,畅达公司疑与供应商存在不规范或违规行为,正调查。
  进展
  3亿元合同告吹,上市公司连跌两日
  连日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持续关注此事。9月18日,上市公司永悦科技发布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正是总金额为3亿元的无人机合同。永悦科技18日当天即跌停,19日开盘又大跌逾7%。
  9月18日,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永悦科技,603879)发布关于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8月27日签订了《销售合同》与《补充协议》。鉴于本次交易内容拟进行调整等因素,双方经多次协商后一致同意于2023年9月14日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自《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解除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终止双方之间的合作。
  公告称,公司与平舆县有关部门于2023年在平舆县就双方产业合作事宜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并在包括无人机发展情况、农业植保社会化服务运营、飞防培训、高质量示范田等领域达成合作意向。在盐城永悦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年销售合同中,约定甲方向乙方采购5000台无人机,总货款3亿元,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
  销售合同解除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方面,公告称,原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的日常经营合同,原合同解除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目前原合同尚未正式执行,原合同的解除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永悦科技还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上述《补充协议》公司既未在8月28日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的同时予以披露,也未在9月5日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时予以披露。公司上述信息披露不完整,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永悦科技和公司董事长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近几个月来,永悦科技股价大幅上涨,从6月19日不到6元涨至8月18日的盘中最高11.49元,此后股价不断下跌。截至9月18日,永悦科技继9月18日一字跌停后,19日再跌逾7%,报6.43元/股收盘。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殷志强(部分内容综合澎湃新闻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