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标准的“裙控”,一年四季日日裙装,但即便炎炎盛夏,我也从不穿短裙,因为腿上疤痕太多。它们来自于我小时候的怪习惯。
我不知道该把这种恶习称作什么。那会儿,不管身上哪破了,从来都是才结了层薄薄的血膜,我就喜欢用手抠,直到伤口再次溃破,而到下次刚结壳时又忍不住去撕去揭。母亲跟我说过多次,我充耳不闻。直到懂得爱美的年纪,才突然发现那些伤疤实在触目惊心。问医生,医生摇头叹息道,在伤口没有完全长好时强行剥落血痂,指甲上的异物就会停留在表皮细胞里形成黑色素,色素沉淀之后就会产生疤痕,时间一长,便成了永久性疤痕。
自那之后,身上再有蚊虫叮咬,我都坚决不去抓挠了。每每“手痒”时,我就强迫自己去做其他事,不去看那些伤口。某一日忽然想起再去看时,发现血痂早已不见,皮肤光滑如初。若不是或如铜钱、或如光点大小的新皮,竟不知曾经受创。
身体告诉了我一个朴素的道理:不要急,凡事自有自己的逻辑和法则。伤口也如果实,也须等瓜熟蒂落,要让其自然愈合,着急去揭,欲速则不达。
精神的伤口莫不如是。祥林嫂在经历了夫死子亡再次回到鲁镇后,无法排遣内心的伤痛,不停地对人诉说自己的悲惨遭遇,直至千遍万遍。起初还能博得女人的眼泪和男人的叹息,到后来得到的只是所有人的冷漠与不屑。而她自己,每一次诉说,都在自揭心灵的伤疤,本就深入骨髓的伤口,始终鲜血淋漓,根本没有结痂的时间。当她捐过门槛后,神气立即舒畅了,眼光都分外有神,却被四叔四婶的嫌恶厌弃毫不留情地撕去了那层新结的薄痂,她身体和心灵的创口,毫无遮挡地裸露在嗜血菌的面前,结局可想而知。
在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会有人能对别人的伤痛真正感同身受。那些怜悯的眼神和同情的安慰绝大多数都苍白无力,不具备药效。无需自揭伤疤,时间是一味良药,会让它自然结痂。
可总有些伤口尤其惨烈,难以愈合;也总有些创口疼痛异常,难以忽略。那么,便用美好去治疗惨烈,用甜蜜去覆盖心酸,努力忘了它,转移注意力,去关注其他事物。譬如失恋,你与其沉溺于悲伤,从此无心爱良夜,任它明月下西楼,倒不如放眼远眺,前方会有更多的精彩在静静地等你。就像毛姆在《人性的枷锁》中所说,治疗失恋最好的方法就是开始一段新恋情。菲利普遇到生气勃勃的诺拉之后,那颗被米尔德丽德伤透了的心很快又生出了鲜润的新叶,失恋的苦痛自然而然就结束了。脱落的痂,如同蝉蜕,心灵如新蝉,已然新生。
生命的旅途上,总会有岔道横生,总会有荆棘环绕,无论身体还是心灵,受伤总是难免的。及时包扎伤口自然是必需的,之后就忘了它吧。一切都会过去,时间会帮你治愈伤口,那些难看的伤疤将会迎风脱落,如同笋壳剥落,定有新竹亭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