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记者就该事故调查中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采访了事故调查组相关负责人。
记者:这起事故中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存在哪些问题?
答:事故调查组查明了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责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地方党委政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薄弱。北京市丰台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对街道乡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重视不够,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排名倒数第一,未有效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事故信息报送不及时、伤亡人员情况报告迟缓。北京市安全发展理念不够牢固,对相关部门未认真落实属地医疗机构、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问题失察,未有效督促指导丰台区委、区政府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二是医疗卫生机构行政审批和安全管理短板明显。丰台区卫生健康委未严格履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职责,对北京长峰医院长期未按规定申请床位数变更登记、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监管不力,未履行对北京长峰医院ICU改造工程无施工许可的行业监督管理职责,未检查发现工程存在的消防问题隐患,未通过正式渠道向丰台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办报告事故伤亡人员信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未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安全监管职责,对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不力等问题失察失管;指导落实北京市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组团体检式检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要求不力,未有效推进隐患整改工作。
三是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存在漏洞。丰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未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对不具备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监管不力;未对移交街道乡镇管理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进行有效业务指导和服务配合;对限额以上的北京长峰医院ICU改造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行为,未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要求不力;未按要求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动态监管,对施工单位未保持建筑业二级资质许可条件的问题失察失管。
四是消防安全风险防控网不严密。当地消防部门未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不扎实。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原丰台区公安消防支队)2012年对北京长峰医院东楼内部装修工程进行消防验收时,在未检查管道竖井封堵完整性、未对建筑内部装修防火等进行评定,以及在消防用电设备未采用专用供电回路的情况下,违规出具验收合格评定结论;长期以来未将北京长峰医院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指导落实北京市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组团体检式检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不力,未有效推进隐患整改工作。此外,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还查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未认真履行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职责,未及时发现并查处北京长峰医院部分建筑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行为;丰台区应急办在首次获知事故信息后4小时24分才正式报告,违反北京市应急值守工作有关规定。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