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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一居家护工殴打老人被判刑
投案称“打累了歇会继续打”,获刑1年3个月,禁业5年
  患有痴呆的老人不肯睡觉,护工庞某竟然用鞋子、木棒、板凳对老人大打出手,致使老人受伤,好在家中监控拍下了庞某的犯罪过程。10月26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从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庞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禁止庞某从事与护工行业相关的护理工作5年。
  儿子给父亲换裤子发现伤口
  张先生是位孝顺的儿子,考虑到父母不和自己居住,而且85岁的父亲还患有老年痴呆症,需要人每天照顾,2022年11月23日,其来到淮南一家家政服务中心,找一名男护工照顾父母,负责打扫卫生,给父亲更换清洗衣物,以及陪父亲出去遛弯。当天,庞某便来到张先生父母家中正式做护工。
  2022年11月29日晚上8时许,张先生去看望父母,他给父亲更换裤子的时候,发现裤子上有血,然后又发现其右腿小腿迎面骨上有许多血,便用碘伏清洗伤口,看到伤口很深。
  张先生感觉不对劲,当即查看家中监控视频,发现在当天下午2时47分时,家中只有护工庞某和父亲。庞某让父亲躺在沙发上睡觉,父亲不肯,把盖好的被子踢开后,庞某就先后拿鞋子、木棒和木头板凳对其双手、腹部、小腿和脚等部位进行殴打,还用手打脸,父亲因为年龄太大,身体有疾病,没有能力反抗。
  视频显示庞某殴打时长持续了8分钟左右。张先生看完视频后很气愤,立即打电话报警。
  护工投案交代殴打老人过程
  2023年4月19日,庞某得知警方已对其立案侦查,到淮南市公安局龙泉派出所主动投案。“庞某在殴打过程中突然发现家里面装有监控,就把监控电源给拔掉,然后跑掉了。”民警介绍,老人除了外伤,肋骨也骨折了,经淮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老人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到案后庞某交代,案发当天,其在看护老人时,老人躺在沙发上,其给老人盖被子,老人总是用手挠,并用脚蹬被子并蹬他,他生气就用手打老人,然后拿棉鞋打老人的手、腿和脚。之后,庞某见老人还不听话,就拿起旁边的木头板凳朝老人的腿砸了五六下,老人用手挡,其就拿木头板凳砸老人的手,然后又用木头板凳朝老人的上身、胳膊、手、小腿和脚上砸。
  庞某还交代,其打累了,站着歇了一会,又用木头板凳砸老人的双腿和脚,老人嘴里嘟囔着,他没听清,就用手扇了老人三巴掌,并用木头板凳砸了老人的右手、脚踝和脚,又从外面找了一个木棍,一手按着老人的腿,一手拿木棍朝老人的脚踝和脚砸了十几下,打累了就在床上坐着休息了一分多钟,看到老人想从沙发上起来,就向老人的上胸踹了一脚……
  法院判刑并宣告从业禁止
  庞某交代,其与老人没有矛盾,就是因为老人不老实,不听话,比如让他睡觉等,他不配合,经常用手抓挠。2022年11月29日下午,其让老人躺在沙发上,他就是不听,其当时很生气,于是就殴打了他。
  庞某还交代,其知道殴打老人是违法犯罪行为,不应该这么做,已认识到了错误,会请求老人和他的家人原谅,补偿老人。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在这起案件中,被害人及其家人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庞某依法严惩。
  法院审理查明,张先生的父亲患有老年痴呆行动不便,其家人便通过家政公司聘请庞某帮助照顾老人。2022年11月29日14时许,庞某在护理过程中,因其让老人休息,老人未听从,庞某便先后使用凳子、木棍、拖鞋等物品殴打老人,致老人受伤。
  法院认为,庞某作为护工不能履行工作义务,使用手、凳子、木棍、拖鞋对护理的老年人实施伤害,故意伤害老年人身体健康,致其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庞某犯罪行为持续的时间、对象、手段及其主观态度等情况,为预防再犯罪的发生,保障患者或老年人的健康环境,依法对其宣告从业禁止。最终对庞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禁止庞某从事与护工行业相关的护理工作五年。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张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