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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卓被拐案一名被告人刑满出狱
  本报讯 10月13日,孙卓被拐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吴某龙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处吴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其中,吴某光当庭表示不上诉。按刑期计算,今年11月6日,是吴某光出狱的日子。6日下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上孙海洋,对方表示“的确是今天出狱”。同时,孙海洋也透露,吴某龙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上诉。
  10月13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奔赴深圳,见证了孙卓被拐案的宣判。当天下午,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某龙拐骗儿童、吴某光包庇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吴某龙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处吴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同时判令吴某龙赔偿孙某飞、彭某英损失42万元,赔偿符某、彭某某损失42万元。
  面对这样的判决,孙海洋当时在庭外痛哭回应:“偷走两个孩子14年,只判5年。吴某光还有23天就要出狱了。”
  事后,孙海洋委托律师向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但10月24日,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答复称,经审查,认为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量刑适当,决定不予抗诉。
  “按法定程序,刑事部分已经走到(完)了。因为没有找到买卖的证据,定的是拐骗罪,已经顶格处罚了。”孙海洋说,宣判现场,吴某龙表示要考虑一下是否上诉,但截至目前,他还未收到吴某龙上诉的消息。“已经过了法定期限,没有听说他上诉。”
  虽然抗诉申请被驳回,但针对附带民事部分,孙海洋还是提出了上诉。“我们提出的赔偿是580万,但法院认定的是42万,和我们预想的差距很大。我们已经提出上诉,可能会有变动,但应该也不会有二审了。另外,律师说,如果能在这期间找到吴某龙拐卖的证据,刑事部分还有可能改动。”
  吴某龙与吴某光从被抓获到宣判,已有两年时间。孙海洋表示,对方一直没联系自己,更别谈道歉了。
  此前,孙海洋多次重申,拐骗和拐卖对于被拐家庭来说,造成的伤害是一样的。他会联合律师、各界爱心人士共同努力,推动立法,希望废除拐骗罪,目前已有全国人大代表看到了民众的呼声,主动打电话给他,表示会提出建议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首席记者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