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8日,男子李某驾车在芜合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车辆遭遇爆胎,随即在快车道上自行更换,结果被高速交警处以罚款1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11月8日上午8时30分左右,合肥交警高速六大队民警在视频巡检时发现,芜合高速合肥方向121K处,有一辆小车正在快车道第一车道换轮胎。发现情况后,大队分控中心迅速通知附近巡逻警力前往处置。
“我们到达现场后,发现情况很危险。”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交警告诉记者,一名男子正在更换车胎,三角警告标志设置得也不规范,不时有车辆从旁边呼啸而过。对此,交警第一时间做好护尾工作,安排警力做好预警。十分钟左右,车辆故障初步排除,交警将该车带离到附近的巢湖服务区询问情况。
驾驶员声称,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生爆胎,自己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办,没有想过后方来车会对自己造成什么危险,也没有想到报警。交警告知其车辆在高速发生故障正确做法,以及快车道换轮胎的严重危害性,同时对其在车辆发生故障的情况下未按规定设置三角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合肥交警提醒,高速行车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牢记“九字诀”,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金学永 通讯员贾曼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