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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保护“地球之肾” 安徽发布六大典型案例
  本报讯 11月6日是第八个“安徽湿地日”,省检察院与林业部门联合发布6件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以引领各地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凝聚全社会珍爱湿地、保护湿地共识。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我省地跨长江、淮河、新安江三大流域,湿地类型多样,全省湿地总面积104.1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7%,是湿地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之一。此次发布的6件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包括4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件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和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涵盖湿地环境污染治理、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非法采矿、非法种植、养殖整治等多方面内容。
  据省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介绍,这次发布的案例有3个特点:一是强化跟进监督,助力湿地保护修复。马鞍山市博望区检察院针对非法放牧、非法捕捞、滥采滥伐野生植物等破坏湿地生态问题,持续跟进监督,对于问题“反弹回潮”的,依法提起诉讼,充分发挥“诉”的刚性作用,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利辛县检察院等在办案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参与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湿地保护检察建议落实见效。二是着眼系统治理,服务地方转型发展大局。淮北等地检察机关立足服务保障传统煤炭城市转型发展大局,针对地方政府利用资源枯竭矿区建设城市湿地过程中出现的环境资源保护问题,积极能动履职,在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的同时,加强与林业等部门在湿地保护领域的协作配合,助力地方巩固和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与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让老百姓享受城市转型发展释放的民生红利。三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溯源治理。桐城市检察院在向属地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后,专题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工作支持,推动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调度会,促使湿地生态保护与民生发展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据了解,2021年至今年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湿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83条,立案224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24件,提起诉讼66件。此外,全省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还建立涉湿地保护协作机制15个。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