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政策把握、工作要求作出全面规定,为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撑。
在互联网科技和应用快速发展背景下,一些地方网络暴力问题日益突出,污染社会风气,扰乱网络秩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迫切需要制定专门司法文件,进一步加大对网络暴力的惩治力度,推动完善依法管网治网,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目前的网络环境中,网络暴力危害严重。与此同时,被害人取证维权困难。此外,执法办案存在瓶颈。近年来,侮辱、诽谤刑事案件增长明显,其中不少是网络暴力案件。同时,作出有罪判决的比例却较低。以2022年诽谤刑事案件为例,当年共审结此类案件587件,但作出判决的只有79件,仅占13.46%;其中,被判决有罪的仅有43人。这一方面与网络暴力事件参与者多,责任认定和区分较为困难有关;另一方面也与侮辱、诽谤刑事案件的公诉标准缺乏细化指引、“门槛过高”有关。畅通刑事追诉程序,进一步明确网络侮辱、诽谤的公诉标准,成为执法办案的迫切需求。
《意见》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切实加大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立足执法、司法职能,深入推动网络暴力综合治理。
《意见》聚焦当前网络暴力的危害和特点,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作出全面规定。
结合当前网络暴力的特点,明确了五种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
一是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二是组织“水军”“打手”或者其他人员实施的。三是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四是利用“深度合成”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布违法信息的。五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
为了厘清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与合法行为的界限,《意见》规定,通过信息网络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或者违法违纪行为,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或者明知是捏造的事实而故意散布的,不应当认定为诽谤违法犯罪;针对他人言行发表评论、提出批评,即使观点有所偏颇、言论有些偏激,只要不是肆意谩骂、恶意诋毁的,不应当认定为侮辱违法犯罪。据《瞭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