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蜀山区井岗镇向农民工宣传欠薪维权知识。葛宜年/摄
“有钱没钱,回家过年。”春节将至,辛苦忙碌了一年的农民工兄弟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如期足额拿到工钱,开开心心回家过年。然而,每到岁末年初,总有一些农民工奔走在讨薪的路上。这样的新闻报道屡见不鲜,不断地刺激着人们的眼球。
据安徽省人社厅网站消息,安徽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开展元旦前根治欠薪全省统一集中接访活动。这种全省集中整治欠薪统一行动,对讨薪农民工来说很有必要。
不少农民工维权意识不足,在权益受到侵犯时,往往手足无措,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有的求助于新闻媒体,有的通过自媒体发声,甚至个别人采取过激手段来表达诉求……因此,畅通讨薪维权绿色渠道,就显得尤为重要。
这不是有关部门第一次采取行动。在2023年2月份和6月份,安徽已两次开展根治欠薪全省统一集中接访活动。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春节前,安徽在全省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确保所有查实的欠薪案件在2024年春节前全部办结。所有举措都指向一个目标:让农民工在付出汗水的同时,不再忧“薪”。
不容回避的现实是,农民工被拖欠工钱时有发生,岁末年初更是易发高发期。
从欠薪原因看,有的是由企业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开引起的,但这不是欠薪的理由。工资关系到农民工基本的生存权益,应当优先保障。有的是用人单位有能力支付,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对这种恶意欠薪行为,必须运用法治手段予以严惩,发挥行政、刑事、信用等多种惩戒手段的作用,对欠薪企业形成有力震慑和警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拖欠农民工工钱,最高可判七年,不可谓不重。然而,总有一些人在严刑重罚之下仍心存侥幸,想方设法拒绝支付农民工工资。例如安徽省人社厅网站2023年12月26日公布一批欠薪典型案例。其中,黄山市一家建筑装饰公司拖欠20名劳动者共计9.56万元且拒不支付。2023年7月14日,该单位法定代表人黄某某被刑拘。第二天,该单位就将拖欠的劳动报酬足额支付完毕。而黄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被法院判刑。
有些人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刑法相关规定只有从纸面上落到实处,才能震慑相关企业和个人,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利益。
一边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一边也要清楚看到,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终归离不开严格管理。必须健全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政府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日常监督,持续发力,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恶意欠薪的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平时工资不拖欠,也就不存在“年终讨薪”。别让农民工讨薪,成为每年岁末年初的保留“节目”。据“安徽时评”微信公众号何钱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