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件,大民生。近年来,黄山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审计监督、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不断畅通群众维权之路,以高质效履职让群众放心、安心、暖心,切实做到以“小案件”妥善办理提升“大民生”幸福指数。
拖欠的工程款有了着落
“我有1万多元工程款被拖欠一年多了,要了很多次都没要回来。请检察机关帮帮忙!”2023年5月,当事人孙某来到黟县检察院,向检察官陈述了他所遭遇的困境,希望检察机关帮忙解决。
拖欠工程款问题何以久拖不决?当事人孙某在维权中又遇到了什么困难?经调查了解,2021年5月,孙某承包了黟县某路灯安装工程,工程完工后尚余15890元工程款未得到支付,孙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因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在案件管辖问题上产生分歧,其维权行动一度陷入两难境地。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办案检察官在掌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与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提出由其受理案件更利于当事人维权,该意见得到法院认可并依法受理了孙某的诉讼材料。在办案检察官的推动下,双方顺利达成了诉前调解协议。目前,孙某追索的工程欠款15890元已全部支付到位。
安心中更多了一份“暖心”
“感谢你们为我要回工资,感谢你们帮我申请司法救助,不仅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还让我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希望。”日前,王某某特地来到休宁县检察院表达了自己的感谢之情。
2021年,王某某在某建筑公司工地务工,后该公司以王某某上下班未打卡为由,拒不支付部分劳动报酬。王某某多次催要未果。2022年8月,王某某依法向休宁县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多次赴涉案企业调查核实,调取相关银行转账记录,积极与住建、人社等部门进行对接,向相关证人了解情况。同时,承办检察官多次与该建筑公司进行沟通联系,充分释法说理,督促其尽快给付拖欠工资。2022年中秋节前夕,该院联合县住建局、人社局等部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现场达成支付协议,由该建筑公司于当年11月30日前将剩余欠款9000元支付给王某某。
因家庭困难,王某某向该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该院控申部门检察官经走访调查了解,王某某独自抚养10岁女儿,父母均已70多岁,且其母亲因病长期住院治疗,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该院认为王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条件,并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积极为其争取到司法救助金3000元,并及时送到王某某手中。
2022年至今,黄山市检察机关共帮助242名农民工讨薪约268.79万元。张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