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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试点科技人才评价改革
  本报讯 为深入落实人才兴皖工程,完善人才分类评价制度,1月9日,安徽省科技厅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我省将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激励各类科技人才潜心从事科学研究。
  据悉,此次试点单位有: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深空探测实验室、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试点期限为两年。各试点单位需在3月27日前将试点实施方案报送省科技厅。
  方案提出,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坚持共通性与特殊性、水平业绩与发展潜力相结合,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创新价值、能力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根据各类科技人才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的不同、创新价值和实际贡献的不同,科学合理地设置评价指标权重,具体权重由试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立评价标准动态更新调整机制。
  减少政府对科技人才评价的行政干预,强化政府在人才评价宏观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等方面职能。合理界定和下放人才评价相关权限,支持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评价工作。
  用人单位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指标体系,自行确定评价标准和方式,自主开展评价聘用(任)工作,持续改进和完善岗位设置、岗位聘用、薪酬设置、绩效考核、表彰奖励、中长期激励等单位内部人才评价相关规章制度,使人才发展与单位使命更好协调统一。
  在评价方式中,要创新和丰富人才评价方式,科学灵活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服务测评、大数据分析等不同方式进行评价,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团队评价办法,实行以合作解决重大科技问题为重点的整体性评价。对团队负责人以把握研究发展方向、学术造诣水平、组织协调和团队建设等为评价重点。尊重和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杜绝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对于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可以单独组织评价,赋予团队更多人才评价自主权。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