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6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从安徽省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据悉,针对征地中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土地现状调查,《办法》总结实践中成熟的做法,明确谁是调查主体、谁是责任主体、如何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如何确认、使用、公示等。
此外,《办法》构建相关费用保障制度,确保补偿费用和社会保障费用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同时,为了防止市、县政府征地久拖不决导致土地圈而不征,影响农民土地权益,《办法》对政府提出征收土地申请期限作出了两年有效期的规定,即征地申请应当自发布预公告之日起两年内提出,超过两年必须重新启动征地前期工作,全方位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据悉,此次出台的《办法》针对被征地农民权益的保护进行了规定。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办法》规定,土地征收各类公告事项应当采用公示栏张贴或者电子屏显示等有利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街道)和村委会、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确保被征收人及时了解征地信息,全过程参与土地征收各个环节,表达意见和建议。
为保障征地补偿安置措施及时到位,《办法》规定,市、县(市、区)政府应当自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将补偿费用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支付给被征地农户的费用,应当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或者被征地农户指定银行账户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户。要求市、县(市、区)政府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转入当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办法》对征地补偿费用的归属和分配作出详细规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被征收的土地已经确权到户的,土地补偿费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归被征地农户所有。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徐琪琪实习生张燕徐寒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