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小型三轮、四轮代步车在道路行驶中存在安全隐患。”1月22日,安徽省人大代表鲍瑾在接受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带来了关于规范小型三轮、四轮代步车行驶的建议。
鲍瑾认为,人们购买此类车辆多是为了方便出行,比如接送孩子上下学,且这些车辆多为老年人使用。
一些人未经过驾驶技术培训、年龄大、身体素质较差……鲍瑾表示,这些因素都会导致较大安全隐患的产生。“特别是在上下学高峰期,有的还充当了‘校车’角色。”
鲍瑾表示,这类车辆虽有生产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但由于受到车辆性能、用途、使用场地等限制,一部分不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登记范围内,不能上牌照,没有保险,更没资格上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者很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受害者往往得不到相应赔偿。
鲍瑾建议,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民众购买《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登记范围之内的机动车,并依法上牌。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杜绝小型的三轮、四轮代步车充当“校车”。此外,发动社区、村(居)委会牵头对此类车辆进行排查,了解车辆的使用情况和行驶路线,为车辆建立档案,并让车主签署安全承诺书,仅限于个人(如残疾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代步等用途使用。
鲍瑾还建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上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型三轮、四轮代步车(特别是违规载人的)进行查处,不允许其上路。“采取过渡期政策,对此类车辆进行淘汰和回收,对于积极淘汰此类车辆的车主,给予一定的补贴。”新安晚报安徽网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姚一鸣叶晓余康生徐琪琪实习生张燕徐寒钰张清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