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A06版
发布日期:
快递不得再擅自丢到驿站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违者最高罚3万元
  “不打电话,快递员就直接把快递放到驿站。”“东西又多又重,快递驿站附近又不好停车,走去驿站取一次很折腾。”再过几天,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改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具体来看,新规第二十八条规定,收件人可以签字或者其他易于辨认、保存的明示方式确认收到快件,也可指定代收人验收快件和确认收到快件。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能当面验收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用户另行约定快件投递服务方式和确认收到快件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第五十四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新规引发网友热议,很多人表示支持。“我填的地址就是门牌号,希望能送到家。”“早就应该管理起来了,像我们六七十岁的人,住老式居民区腿脚不太灵便,快递小哥送货直接扔到驿站,有时候连电话都没有,发个信息给你自己拿去。”也有网友认为:“关键要有选项!可以送上门,也可以放驿站。”“有些上班不方便收的放驿站,家里有人的就等着送货上门。”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徐兢